一、工作目标
1、依法行政,长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查处“两违”行为,推动“两违”整治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村对本行政区域内的 “两违”负总责,村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必须组织健全,制度明确,镇村联动,确保镇域内无新增“两违”,原有“两违”逐步整治。
二、组织网络
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防控工作网络。
1、成立镇“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王勇担任,副组长由副镇长陆亚健、吴小铭、时培红、秦能达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周国方担任,副主任由施晓明、包朝阳、陈晓东担任。
2、各村要建立村组二级“两违”巡查信息员队伍,负责“两违”的巡查及信息上报工作。
三、工作职责
各村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协同运转,提高“两违”整治工作的效能。具体如下:
1、“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多部门会商机制,统一领导,定期会办,对临时用房及有关项目进行会商;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部署通报“两违”阶段性工作。
2、“两违”整治办:加强巡查,分片管理,快速定性,及时处置,强化督查,从严考核。
3、各行政村:强化预防,靠前管理,严格落实“零”报告日报制度,具体负责宣传教育、日常巡查、预防监控及整治后的矛盾化解工作。
四、目标考核
1、镇对各村和各相关部门的“两违”整治工作实行考核,“两违”整治办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同时作为各村各部门、个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2、镇纪委监察部门对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督查,对各村及相关职能部门实行问责制,由纪委监察部门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五、本意见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