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礼嘉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
一、综合考核
序号
考核
内容
考核内容
增减分内容
标准分
评分
1
基础建设
(10分)
基础办公设施齐全,办公室、警务室、调解室三室分立,各室设置合理,规章制度上墙。
办公条件未到位的扣 3 分;办公环境不完善的扣2 分
5
人员配备到位,村主要领导负责,专人担任矛盾调解员,有完善的矛盾排查网络联络员。
没有领导负责制的扣 2 分,未有完善网络排查制度扣 3分
2
控制矛盾总量,提高矛盾化解率
(20分)
落实每月“三项排查”制度,积极发挥网络排查作用
未按时排查矛盾,有矛盾未及时上报的有一次扣 2 分
10
发现矛盾积极调处,矛盾化解率在98%以上。
排查出矛盾未及时调解有一起扣2分,矛盾化解率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3
法制宣传方面
能组织村委全体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学习,利用村召开的各种会议进行法律法规学习,并利用橱窗、板报进行法制宣传,各类学习、法制宣传不少于每年四次,有材料、有登记。
未达到思想政治学习、法制宣传次数的少一次扣 2 分
4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正联络方面
落实具体的志愿者和帮教人员,能配合司法所做好各类相关工作。
未有具体工作人员的扣2分,未配合工作的扣3分。
及时联络和协办公证,对需要公证的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及时联络司法所
未联络公证不得分。
内部建设
(30分)
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和培训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迟到一次扣1分,少参加一次会议扣2分。
每月20日前及时上报调解信息(包括调解成功及未成功的矛盾)。
未按时上报的有一次扣2分,应报未报的又一次(件)扣2分
按要求及时操作综治平台软件,充实综治平台上各项内容。
未操作综治平台的,不得分;内容不齐全的,有一处扣2分。
15
6
创建工作
积极创建规范化调处服务站及法治办,成立机构并悬挂标牌。
未成立调处服务站及法治办机构不得分。
人员配备到位,调处服务站设主任一名,专职调解员一名。
人员配备不到位不得分。
有固定办公场所30m2以上,制度上墙。
办公场所不达标不得分。
卷宗材料齐全,规范装订和归档,台账内容记录齐全,积极向镇司法所提供成功案例信息和材料。
调解成功案卷制作完备的,未缺漏得全分,缺一起扣2分,提供成功案例材料有一起加3分,总计加分不超过6分。
7
综合加分
1、矛盾调解、信访稳控工作经验做法在上级部门推广的加5分。
2、司法台账材料齐全,卷宗资料完善、手续齐全;综治平台内容充实的分别加5分。
3、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被评为省级、市级、区级示范点的分别加15、10、5分。
4、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的加5分。
二、单项考核
1、发生一起进京或赴省集访的扣5分,到市集访的扣3分,到区集访的扣2分。
2、对矛盾处置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民转刑事件、民转非正常死亡的扣5分。
3、年内赴镇级以上部门(含镇级)信访、调处矛盾少于三次且未发生一起集访的村加5分。
4、年内未发生一起赴镇级以上部门(含镇级)信访、集访、调处矛盾的村加10分。
注:1、综合考核按礼委发【2013】22号文件中综合治理工作计分标准进行百分制换算。
2、单项考核分值直接与礼委发【2013】22号文件中分值挂钩,不进行百分制换算。
3、综合考核分值必须在90分以上的村才能享受单项考核的加分项目。
4、最终得分为综合考核分值经百分制换算后加上单项考核的加减分值。
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