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土建工程
1、土建单位务必于11月5日前进行整改完毕,并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11月5日前土建单位必须完成验收资料的资料,并报请监理工程师。
3、提交完整、正确的竣工验收报告。
二、关于水电安装工程
1、安装单位务必于11月6日前完成工程范围的全部施工内容,并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自工程范围具体内容可至项目管理公司查询)
2、11月5日前安装单位必须完成验收资料的资料,并报请监理工程师。
三、关于各配套工程(门、窗、幕墙、车库门、卷帘门、防火门、雨棚等)
1、各配套单位务必于11月4日前完成、整改好各自的工程内容,有不明确部分可以至项目管理公司查询。
2、各配套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须于11月3日前报请各土建单位,资料整理不清楚部分可至相应标段的监理工程师处查询。
四、关于工程现场监理
1、项目总监在竣工验收前必须全天候进行现场办公,办公地点设在指挥部原会议室,指挥部负责对总监的签到和考核,竣前不设休息日。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竣前须全天候到岗,对所监理范围进行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指挥部负责对监理到岗的签到和考核,竣前不设休息日。
3、在11月6日前提供完整、正确的监理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4、常建监理对室外工程的监理工程师必须更换,配备充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管理和监理,对场外工程的质量、安全、及进度负责。
五、关于项目管理
1、全体管理人员必须全天候进行现场办公及管理,指挥部负责对管理部到岗的签到和考核,竣前不设休息日。
2、及时处理好各项进程及各方矛盾。
3、对竣工验收负责。
4、对场外工程各方进行协调处理,对技术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六、相关约定
1、本工程竣工验收凡是一次性验收不合格项目,除要求整改及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外,所有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均在原来约定的基础上推迟12个月予以支付。
2、本工程竣工验收二次验收不合格项目,除要求整改到位外,除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外,所有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均在原来约定的基础上推迟36个月予以支付。
3、本工程竣工验收由于监理资料不合格引起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违约责任论处,拒付监理费用。
4、各土建单位、水电安装单位、配套项目单位从11月1日起至竣前必须指派专业质量员进行现场办公(办公地点设在指挥部会议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指挥部负责对其进行签到和考核,竣前不设休息日。
5、施工单位派驻现场办公人员及联系方式请于11月2日前提交给管理公司。
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单位派驻现场办公人员不能按上述要求到岗的,处以3000元/天/人的违约责任金。
7、请各参建单位对以上通知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认真落实。
以上通知,请各周知!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