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镇村公有资金投资工程是指本镇范围内以镇政府、镇属事业单位或行政村为投资或建设主体的建设工程。为确保镇村公有资金高效、廉洁、安全运转,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严格工程项目申报审批
1、事先申报。镇级工程资金投资10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5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认真落实工程项目事先申报制度。
2、申报内容。包括工程建设的项目名称、开工时间、地点、招投标方式、投入资金、责任人等。
3、审批程序。村级工程由所在村填表申报,镇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镇级工程由建设单位填表申报、分管领导同意、镇党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转入招投标程序。工程建设方案需在政务、村务公开栏中公示。
4、未经申报批准而擅自组织实施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
5、招标主体。镇级工程建设招标主体为镇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村级工程招标主体为各村村委,镇工作领导小组派员参加监督指导。
6、招标形式。镇级工程建设10万元以上和村级5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按镇统一的规定程序组织公开招投标;镇级工程10万元以下的和村级工程5万元以下的项目,也可在几方公开议标的情况下,分别由镇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委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相关会议纪要。镇级10万元以上和村级5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若选择邀请招标或其他方式的,必须由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上报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7、工程合同。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在政务或村务公开栏内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在10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具体要求、价格(单价)、工期、付款方式、安全责任和现场负责人等。
8、廉政签约。招标单位1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到镇纪委签订廉政责任书,按工程合同价5%的标准交纳廉政保证金,并由镇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进行全过程廉政监督。
9、工程监管。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自行监理的村级工程项目,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并由村民代表会议推荐2-3名以上具备一定建设相关知识的村民代表组成监理小组。工程监理费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确定监理单位。
三、严格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和工程量变更的管理
10、镇村工程施工图纸变更必须由监理人员、原设计人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后,方可生效;
11、工程量变更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或超过合同价10%以上的,需提交建设单位集体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
12、镇级工程或镇财政补贴的工程,须由镇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签证同意后方可变更。
13、增加工程量或隐藏工程,工程现场负责人应当日核对签证。
四、严格工程验收审计
14、镇村公有资金投资的所有工程必须接受验收审计,工程款结算以审计结果为依据。
15、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填写《礼嘉镇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审计审批表》,向镇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全套工程资料,提出工程审计申请。
16、决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上项目,由镇审计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10万元以下由镇纪检监察审计科自行组织审计,也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5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跟踪审计。工程审计核减额超过工程送审额的6%时,超过部分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其余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17、在工程验收审计后1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镇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报送一套建设工程档案(村级工程同时报送镇农经站)备案,并做好单位内部存档工作。
18、所有工程项目的资金运行情况要真实、及时,并在政务或村务公开栏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19、未经申报批准的、无施工合同或台账的工程,一律不予审计,责任主体为镇纪检监察审计科;不经过审计的工程,一律不得入帐,一律不予以资金拨款或补贴,责任主体为镇农经站和财政所。
五、严格责任追究
20、违反公有资金投资工程的建设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没有按规定进行工程审批申报的;(2)没有进行工程招投标的;(3)没有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有关规定的;(4)没有签订廉政合同的;(5)没有按程序进行工程量变更审批的;(6)对工程现场管理失控而造成集体经济损失的;(7)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
21、负责镇村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有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吃拿卡要和收受贿赂等行为的,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2、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如下规定:不准向建设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相关单位、个人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不准中标后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同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任人员为党员的,追究相应的党纪责任。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及个人2年之内不准进入礼嘉镇建设市场,并向区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进行备案:(1)不服从建设单位管理,无理取闹的;(2)发生工程严重质量问题的;(3)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人员信访或集体上访的;(4)年内工程审计核减率2次超过15%以上的;(5)存在工程分包、转包的或因自身资金不足而严重拖延工期的;(6)工程中存在行贿现象而被查实的;(7)存在围标、串标、陪标、规避招标等违法行为的;(8)因其它原因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组织领导
24、镇成立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王 勇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由何国栋同志担任,组员由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全面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和廉政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管理组、廉政监督组和验收审计组。
招投标管理组:组长由分管拟建工程的镇(村)领导担任。组员由纪检监察、财政、审计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镇村两级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主要工作:(1)组织完成拟建工程的立项、规划和建设方案(图纸);(2)发布有关工程信息;(3)受理招投标报名;(4)制作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表格);(5)组织招投标工作等。
廉政监督组:由镇纪委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建设的廉政防控、廉政巡查、廉政评价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主要工作:(1)审核参加工程投标单位的资质;(2)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方案、图纸),根据需要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工程标底;(3)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施工、工程量变更、资金使用等过程中有关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等情况;(4)组织人员进行工程廉政巡查。
验收审计组:由纪检监察审计科牵头,组织分管工程建设的镇(村)领导、财政以及工程监理、甲方现场负责人对工程建设按规定进行验收审计。
上述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
1、礼嘉镇镇村公有资金投资工程申报表
2、礼嘉镇镇村公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标资格审查登记表
3、礼嘉镇镇村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变更审批表
4、礼嘉镇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审计审批表
表一
礼嘉镇镇村公有资金投资工程申报表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施工、竣工时间
工
程
概况
经办单位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部门审批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镇政府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或经办人、分管领导、纪委各执一份
表二
礼嘉镇镇村公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标资格审查登记表
序号
报名
单位
公司资质
有无委托 书
项目经理
营业
执照
齐全
情况
姓名
资质
身份证号码
联系
电话
1
2
3
4
5
6
资格审查意见
招标单位意见:
监证单位意见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注:此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或经办人、纪委各执一份
表三
礼嘉镇镇村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变更审批表
工程变更申请人
程变更内容
工程变更
理
由
现场监理意见:
领导小组意见:
注:此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或经办人、现场监理、纪委各执一份(此件列为工程审计材料)
礼嘉镇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审计审批表
编号: 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及
联系方式
施工单位
负责人及
送审工程分项
决算价及总价
分项目决算价
送审总价
分管领导意见
鉴证部门意见
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备 注
送审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否则不予受理:1、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协议、决算书及必要的相关施工图纸(一式三份);2、工程廉政建设协议、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各一份。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