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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2年礼嘉镇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13/2010-00027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礼政发〔2011〕37号 发布机构: 礼嘉镇  
产生日期: 2010-11-15 发布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镇级部门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武财农[2004]2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武政办发[2009]96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镇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武财农[2010]22号),为进一步深化镇财政集中收付工作,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2012年礼嘉镇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工作有关事项作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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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礼嘉镇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礼政发〔2011〕37号
 

一、编制原则

(一)综合财政预算原则。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预算内、外资金和其他收支,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确保部门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实际的收支情况。

(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充分考虑镇级财力情况和各预算单位当年收支增减情况及单位历年资金结余情况,从严控制各项支出,做到积极稳妥,确保收支平衡。

(三)公正透明、细化预算原则。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计划,资金总量控制”的办法,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编制方法,专项经费细化到明细项目。

二、编制范围

镇所属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都要编制部门预算,并结合我镇机构改革实施情况,按“三办五中心”相对应的科室编制部门预算。

三、编制内容

(一)收入管理

实行镇级财政集中收付改革后,单位的预算外收入统一缴入镇财政单一账户,由财政统筹用于支出预算安排,单位收支预算不再挂钩。为调动增收积极性,镇根据各单位前几年收入实绩,并考虑实际情况及政策性增减因素,测算下达2012年收入征收任务,为鼓励单位积极增收,对超过收入任务部分,单位提留20%追加单位招待经费,剔除提留部分后单位分成5%作为奖励,单位统筹安排。减收按减收额的10%作为赔款,全额上交财政。(幼儿园除外)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各单位支出预算按定员定额标准及实际工作需求编制,统一列支渠道,不分预算内外。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三部分。单位基本支出可由镇财政所根据基础信息数据和定员定额标准统一编制,公务员、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2011年10月份各单位人员统发工资单中的相关项目标准计算,包括各类保障支出,编制2012年部门预算。原则上取消加班费,如法定节假日等有特殊情况必须加班的,报镇领导审批后追加预算发放。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分定额和单项核定两部分。定额部分(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采取分类分档和综合定额的办法确定,招待费按照单位的性质、工作职责、业务性质和工作量分类分档确定。

(1)2012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部分:办公费400元/人、水电费500元/人、邮电费2000元/每门电话、差旅费500元/人、培训费200元/人、专用材料费300/人(主要指统一着装单位的服装费,如需换装,需报镇政府同意批准后年度内追加,并执行着装标准和要求,个人负担着装经费的30%),招待费按单位性质、工作职责、业务性质、和工作量分类分档核定。

(2)镇政府大院内部分单位办公费由镇政府办公室统一采购,实行领用制,水电费、邮电费由镇政府统一结算,不再进行部门预算,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上述定额进行部门预算;新建帐套的院内部分单位只核算工资福利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统一办公室领用安排(包括招待用烟),不可预测经费需经领导同意后按实支付;镇政府大院外单位按上述定额进行部门预算。

(3)2012年商品和服务支出单项核定部分:

a、福利费按政府规定按实预算,院外单位有单独食堂伙食费补助600元/人/年、水电费另加5000元/单位/年。

b、有公车的单位交通费:汽车25000元/年/辆。

c、有收入单位的招待费另外按收入相关比例提取,提取比例为:50000元以内提取12%,50000-150000元部分提取10%,150000-250000元部分提取8%,250000-500000元部分提取4%,500000元以上部分提取3%,分段计算;年度创收部分及积极向上争取补助部分另外按20%提取,追加使用。(幼儿园除外)

d、年度内退休职工慰问费按镇政府规定按实预算,其他各类慰问费不再列入部门预算范围。

e、按单位性质、工作职责、业务性质、和工作分类核定专项经费,专项经费应细化到明细项目。

3、项目支出预算:在编制2012年部门预算时,暂不预算项目支出,年度内各单位按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领导审批后年度内追加预算。

(三)镇管学校部门预算的编制按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关于编制2011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的通知》(武财预[2010])7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编制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和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部门预算是镇级财政集中收付的基础,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准确性上下功夫,要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镇级财政集中收付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镇政府明确的预算定额和核定标准来编制,同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3、镇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应按“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于2012年11月底前完成,经镇政府批准后批复各单位执行。

4、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部门预算一经批复确定,就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在年度执行中,除国家、省、市出台政策性增支项目或发生重大事项必要的增支可调整或追加预算外,其他支出一般不予追加。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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