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
1、为使“万顷良田工程”建设顺利实施,镇成立“万顷良田工程”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
2、所涉及的村相应成立具体工作班子,在镇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二、组织宣传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由镇政府组织实施,相关村配合镇工作组做好具体工作。
2、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对土地流转工作目的、意义的认识。
3、“万顷良田工程”建设项目区涉及的拆迁农户全部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办理失地农民保障,统一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立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4、“万顷良田工程”建设是按照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优化区域土地利用布局,实现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的一项系统工程。
三、流转目标
为顺利推进全区“万顷良田工程”建设,规划建设期内将完成项目区内拆迁农户农田的成片集中流转工作,以促进农村土地集聚集约利用,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四、流转对象
土地流转原则上为项目区内需拆迁房屋的农户,不需拆迁的农户一般暂不流转土地。
五、流转形式
1、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项目区承包土地流转统一以村为单位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形成土地变股权、农户变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的土地流转模式。项目区涉及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村民小组统一流转、统一入股。
2、项目新增的村集体土地(扣除安置区流转用地及整理后沟渠、道路等配套设施的公共面积)入股后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归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流转收益用于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3、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保底分红,标准为每年每亩700元。
4、项目区内对村委、企业单位拆迁实行一次性补偿,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委、企业单位用地时与相关村民小组签订的固定补偿协议大于保底分红标准时,按原结算不变,其不足部分由村委从新增耕地补偿中给予补足。
5、对农户流转的土地不再进行青苗费补偿。
六、流转时间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拆迁农户土地流转时间从2010年11月15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七、流转办法
1、做好土地流转基础工作。对项目区的农用地进行全面细致地调查,为规范流转提供详实资料。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面积以现有承包面积为准。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发、换发工作。项目区内已流转但尚未到期的土地,要服从项目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在解除原有的流转协议后,才能签订入股协议。要切实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2、规范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要能使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和流转收益。土地股份合作社组建要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一是拟定合作社章程。章程要明确合作社的经济性质和经营范围、社员和股权设置、社员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和职权、财务制度和收益分配等内容。二是签订入股协议,定员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入股农户或农户委托方要签订入股协议,颁发股份合作社《股权证》,并按照章程规定,做好设股定员工作。三是召开首届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权利机构。按照《章程》要求,合作社建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并建立土地入股分户明细台账。土地股份合作社要定期向股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和资产营运状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代表大会,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作和每一位社员的利益。
3、处理好相关各方关系。土地股份合作社组建后,要结合我镇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寻求项目支撑,实行集中开发、连片种植,确保入股股东取得最大利益。项目区内的土地经整理后,因节约使用宅基地而增加的耕地和原十边田、沟渠所在位置的耕地归村集体所有,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参股按股分配,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区涉及的原农村承包经营户,愿意继续承包经营的,在服从农业产业规划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承包经营权,开展适度规模经营。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0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