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局文件
各市、县(市、区)统计局,省各有关部门:
《江苏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经省统计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裁量基准生效后,省局2010年公布实施的《江苏省统计局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和标准(暂行)》同时废止。
江苏省统计局
2014年10月28日
下载附件:江苏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