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武进调查队
武统[2014]33号
武进区统计系统党支部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局、队各科室:
根据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局党支部实际,现就本局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1.总体时间安排。从7月下旬开始,到8月中旬基本完成。本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从7月下旬启动,8月中旬基本完成;7月29日召开本局党支部会议,组织全体支委成员学习贯彻《关于印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群组发[2014]16号)精神,专门研究落实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事宜。
2.认真制定方案。按《通知》要求,本局党支部指定专人制定《武进区统计系统党支部关于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深入搞好思想发动,按支部会议要求进行集中部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于7月31日前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经审批后方可部署实施。
二、组织相关活动
1.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有组织地开展“四个谈心”活动,即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书记与每名党员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要相互谈心。支部书记和党员谈心不少于10人,支委成员和党员谈心不少于3人。
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要有针对性地谈话提醒,谈心谈话要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既主动说出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又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本局支部和党员都要结合部门特点、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查摆突出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党支部要认真梳理汇总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门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每个支委成员、党员中层干部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一般不少于1200字,并采取适当方式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对照检查材料要突出重点,找准支部及个人作风建设、联系服务群众、党组织(党员)作用发挥和执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问题根源,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
3.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本局支部要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精心组织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支委会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直面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等,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支委成员要逐一发言,一要剖析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二要接受其他成员的提出的批评意见和整改建议,三要对照大家的批评意见再作自我表态。
4.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委会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成员对照检查情况,然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要在党员大会上一并进行。
(1)评议要求。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但不要搞人身攻击。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由本局支部掌握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2)评议内容。根据不同科室、不同岗位、不同专业等特点,重点围绕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党组织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
(3)综合分析。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或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进其改正、提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努力畅通出口渠道,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切实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部指定专人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工作。要切实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标准和要求,使全体党员受到一次严肃的党内生活锻炼。党组书记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把握政策、靠前指导,把责任担起来、把工作做到位,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已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测评。
2.严格审核把关。党组书记、支部书记要做好对支委成员、党员中层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审核把关工作,防止宽严、标准不一、讲情面、走过场等现象的发生。
3.坚持标准。要严格按照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出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不急于求成、不敷衍应付、不流于形式、不搞“一锅煮”、“一刀切”,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4.争取指导,接受监督。本局支部要加强与区委督导组的联系和沟通,争取更多的指导和督促,加强点对点、面对面的指导,勇于接受区委督导组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
附件:统计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安排表
二〇一四年八月六日
下载附件:统计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