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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4年度统计规范化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218/2014-00016
主题分类: 统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统〔2014〕23号 发布机构: 统计局  
产生日期: 2014-05-09 发布日期: 2014-05-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镇(开发区)、村(社区)和“四上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回头看”考评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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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统计规范化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
武统〔2014〕23号
 

各镇、开发区统计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武进区统计工作要点》和省、市、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有关精神,有力推进全区统计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进程,决定开展镇(开发区)、村(社区)和“四上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回头看”考评工作,现就考评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考评时间:6月—7月,各镇、开发区考评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考评单位:各镇、开发区统计科,抽查2个村(社区)和5个“四上企业”(抽查村(社区)和抽查“四上企业”具体名单提前三天告知)。

三、考评内容:镇、开发区统计科考评内容按“2014年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表”执行(见附件2),村(社区)考评内容按“村(社区)统计工作考核表”执行(见附件3),“四上企业”考评内容按“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检查考评表”执行(见附件4)。

四、各镇、开发区统计科要认真部署,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认真做好考评准备工作,加强对村(社区)、“四上企业”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督促与指导,并组织做好本地区村(社区)、“四上企业”规范化建设“回头看”考评工作。

附件:1、2014年统计规范化建设考评时间安排

2、2014年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表

3、村(社区)统计工作考核表

4、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检查考评表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

 

 

附件1:

 

2014年统计规范化建设考评时间安排

 

时  间

 

时  间

 

经发区

6月10日

雪  堰

6月23日

 

高新区

6月11日

郑   陆

6月24日

 

奔  牛

6月12日

横山桥

6月25日

 

湟  里

6月13日

横  林

6月26日

 

嘉  泽

6月17日

遥  观

7月8日

 

邹  区

6月18日

洛  阳

7月9日

 

礼  嘉

6月19日

牛  塘

7月10日

 

前  黄

6月20日

湖  塘

7月11日

 

 

 

 

 

 

 

附件2:

 

2014年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考评表

镇(街道)名称: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考评
内容

考评标准

分值

自评

考核

扣分

说明

总得分

—

 

 

—

有主管领导

1.没有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镇(街道)统计工作,扣2分。

4分

 

 

 

2.对分管的统计工作没有发挥领导和监督作用(不能提供工作记录)扣0.5-2分。

有工作机构

1.镇(街道)未设立独立的实体型统计机构,扣减1-6分(独立机构、专职负责人、经费单列、正式编制、集中办公、扎口管理可分别计分)。

8分

 

 

 

2.不能独立行使统计报告权,扣2分。

有统计人员队伍

1.镇(街道)在岗位业务人员按要求足额配备,行政或事业编制不得低于50%,不满足扣 1-3分。

8分

 

 

 

2.新任命的统计业务负责人从事统计工作不少于1年,不满足扣1分

3.镇(街道)统计人员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扣0.2-1分

4.村(社区)未落实统计负责人和统计协管员。扣0.5- 2分。

5.镇(街道)和村(社区)统计人员未参加上级统计机构组织的从业资格培训和统计专业继续教育,扣0.5-1分。

有必要工作条件

1.有独立办公场所,集中统一办公。达不到扣3分。

10分

 

 

 

2.当年没有落实统计人员经费、专项调查经费、大型普查经费等,扣1-2分。

3.统计业务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扣1分。

4.统计业务人员没有用于统计工作的计算机及打印传输设备,并且没有实现省、市、辖市区、镇(街道)四级统计网络互连互通,扣2-4分。

统计管理活动法制化

1.镇(街道)统计人员未参加上级统计机构组织的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未依法履行其职责,扣1分/次, 最多4分。

20分

 

 

 

2.统计站2年内有发生被立案调查的统计违法案件 3分/件,最多扣6分。

3.未依法统一管理本区域内各类统计调查活动,2年内有失职现象发生,扣2分/件,最多扣4分。

4.未开展面向本镇(街道)所属单位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覆盖率未达到90% ,扣1-2 分。

5.未依法开展本镇(街道)的统计检查活动,扣1-2分。

6.对在统计检查活动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未及时移送并未积极协助依法查处,扣2分。

统计业务活动制度化

1.统计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管理制度;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工作制度;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统计人员考核评比等制度。缺一类扣 0.5分,最多扣2分。

30分

 

 

 

2.在2年内发生被上级通报的统计业务责任事故,扣1分/件,最多扣2分。

3.未对辖区内基本统计调查单位进行动态管理,存在虚报入库和漏报入库企业没有进行名录库认证、基本单位名录库未及时进行维护更新工作,扣0.5-2 分。

4.未在规定时间内对缺报单位进行及时催报,造成报表以迟报或者未报,扣0.5-2分。

5.未严格贯彻执行上级统计调查制度确定的调查单位,扣0.2-2分。

6.未建立统计报表及报表填报说明发放登记及领取人签名制度。报表填报说明发放登记册及报表领取登记册齐全并装订成册,未达到要求,扣0.2-2分。

7.未按统一标准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或统计原始记录与统计台账不一致,扣0.5-2分。

8.未对本辖区内的统计调查人员、辅助调查员和记帐户及基层单位的统计业务进行督促和检查,造成采集、审核和统计数据与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不一致,扣0.2-4分。

9.以纸介质上报的统计报表内容不完整、不规范,以磁介质、光存储介质或网络方式上报的统计报表文件名不规范、格式不正确、有病毒、无密码和身份控制,扣0.2-4分。

10.对外提供的重要的统计数据未经县级政府统计机构审核确认,与上级统计机构的相关资料不一致 扣0.5-2分。

11.未对统计资料进行分类管理,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扣0.5-2 分。原始资料保存期限少于5年,汇总性资料保存期限少于10年,扣0.5-2分。磁介质资料无备份,没有刻录光盘存档,扣0.2-2分。

统计数据处理信息化

1.未与上级统计机构联通统计信息网,扣2分。

20分

 

 

 

2.统计数据处理未实现计算机化、数据没有进行电子保存、数据传输未实现网络化,扣1-3分。

3.未配备专(兼)职计算机技术管理人员,扣1-2分。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解决一般技术问题,扣2分。

4.未按要求建立健全统计电子台账和“四库”,扣4-6分。

5.辖区内联网直报率未达到100%,扣0.5分/家,最多5分。

 

 

 

 

附件3:

村(社区)统计工作考核表

村(社区):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得分

说明

总得分

 

 

队伍建设    (35分)

村(社区)要明确统计负责人,并按要求配备协统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从业资格教育与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保持统计队伍的基本稳定,统计人员的调离要征求上级统计部门意见。

村(社区)要重视统计工作,明确统计负责人,未明确不得分。

5

 

 

按要求配备协统员,未达到文件标准按比例扣分。

15

 

 

提供必要办公条件,电脑、办公桌、资料柜、电话等,每缺一项扣0.5分。

2

 

 

工作经费满足统计工作需求,未满足酌情扣分。

2

 

 

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一年以上统计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次扣2分。

4

 

 

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统计人员更换征求上级统计部门意见,未征求。

7

 

 

制度建设
(20分)

严格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明确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网络健全通畅。

建立统计负责人工作职责,未建立不得分。

8

 

 

建立统计人员工作职责,未建立不得分。

5

 

 

建立统计工作流程图,未建立不得分。

4

 

 

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图上墙,不上墙不得分。

3

 

 

业务建设
(35分)

按时按质完成各类常规统计调查任务及名录库、国情国力调查、专项调查等统计工作任务,保留工作记录与痕迹,建立主要统计调查任务及数据台账,统计资料做到专人负责,归档管理。

按要求完成各类统计调查任务,包括:大型普查、非联网直报企业调查、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等,此项打分由上级统计部分评价。

15

 

 

做好区域内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做到统计单位不重不漏。按维护质量酌情扣分。

5

 

 

统计工作会议、调研等记录与痕迹,无相关资料不得分。

5

 

 

建立主要数据指标台账,包括历史台账和进度台账,历史台账3年以上,进度台账2年以上,未建立不得分。

5

 

 

统计资料档案化管理,指定负责人,建立交接制度。视管理质量酌情扣分。

5

 

 

法制与信息化建设
(10分)

坚持依法统计,恪守职业道德,定期开展对辖区内企业的普法宣传。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加强统计人员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的现代化。

区域内发生统计违法案件,每件扣2分。

4

 

 

定期开展普法宣传,以工作记录为准,未开展不得分。

2

 

 

统计人员熟悉网上直报程序,能熟练进行网上填报、审核、修改、导出保持等操作,根据熟练程度酌情扣分

2

 

 

实行统计数据网上直报,未实行网上直报不得分

2

 

 

备注:所有扣分项,扣完该项小计分为止。

 

 

 

附件4:

__  区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检查考评表

单位名称(盖章)                                考评总得分: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分值

考评得分

说明

组织      建设    (35分)

统计   职责  (10分)

企业应将统计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保证本单位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企业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负总责

企业法人代表重视统计工作,明确分管领导,支持统计人员依法履行统计职责,保证本单位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4

 

 

建立健全企业统计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3

 

 

制定企业统计工作制度,本单位财务、劳资等相关部门要及时提供统计报表所需的资料,确保上报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

 

 

统计   力量  (15分)

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或者委托民间统计调查机构代理统计事务、填报统计资料。

根据统计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明确统计工作的综合部门(委托第三方代理的此项不扣分)

3

 

 

指定统计工作负责人

3

 

 

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大中型企业未配备专职统计人员扣1分(委托第三方代理的此项不扣分)

5

 

 

统计人员相对稳定得2分;统计人员调整做好交接工作得2分

4

 

 

业务    素质  (10分)

统计人员具备统计从业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并按要求参加业务培训

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得4分,无证上岗人员按无证人员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4

 

 

统计人员定期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得1分;按要求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得2分

3

 

 

统计人员不掌握指标填报方法,数据填报存在技术性差错,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3

 

 

业务    建设   (40分)

原始           记录      (10分)

企业按要求设置保存各类原始记录

格式规范,统一装订成册

2

 

 

历史、进度原始记录齐全

5

 

 

记录真实,数据与统计报表相关指标相衔接

3

 

 

统计          台账  (10分)

企业按要求建立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统计台账

纸介质台账统一装订成册得2分,电子台账归列到指定文件夹并且年度刻录光盘保存得3分。

3

 

 

格式规范,填写标准

2

 

 

历史、进度统计台账齐全

3

 

 

数据准确,与统计报表相关指标相衔接

2

 

 

业务    建设   (40分)

统计      报表   (15分)

必须坚持依法统计,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地报送统计报表和资料

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出现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不得分

5

 

 

各类统计报表数据与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财务报表和行政记录保持一致,数据有不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5

 

 

网上直报企业统计报表应留存相关人员签名盖章的纸质报表。企业各类年定报资料完整,签章齐全得5分。报表不全酌情扣1-3分,签章不全酌情扣1-2分。

5

 

 

档案         管理  (5分)

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统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各类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计算表、统计报表、培训材料、重要文件及会议材料等及时归档且保管良好,资料不完整扣2分,归档不及时扣2分,档案不规范扣1分

5

 

 

法制   建设  (15)

依法       统计    (10分)

坚持依法统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依法开展各项统计工作,出现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本项考核不得分

10

 

 

数据          自查    (5分)

按照政府统计机构的要求做好本单位重要统计数据的自查工作,配合和支持政府统计机构的统计检查

未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的扣2分;不配合统计稽查的扣3分;对自查或统计稽查指出问题整改不力的,扣5分

5

 

 

信息化   建设  (10分)

硬件    设备   (5分)

配置与统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计算机设备

统计人员配备相应的计算机,有电脑但是不能满足业务需要的扣1分,未配备电脑的不得分

3

 

 

工作电脑联接互联网,不具备联网直报条件的不得分

2

 

 

网上

直报   (5分)

统计人员按统计任务要求具备相应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统计人员熟悉网上直报程序,能熟练进行网上填报、审核、修改、导出、保存、打印等操作,根据熟练程度酌情扣分

3

 

 

实行统计数据网上直报,未实行网上直报不得分

2

 

 

 

考评人员: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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