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开发区)统计科,有关部门,局(队)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局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意见,根据武进区2014年统计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制订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顺畅管用的基层统计网络为目标,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联网直报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基层统计机构、充实和加强统计力量、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能力,不断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联网直报企业统计规范化累计合格率达90%,其中重点服务业单位统计规范化合格率达70%,规范化合格企业中示范企业达到30%(两年内完成);继续培育各个层次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通过进一步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活动,促进基层加强统计工作,重视统计队伍建设和统计力量的配备,努力改善统计工作条件,规范统计行为,提升统计能力和统计管理水平,优化统计手段,营造依法统计社会环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为企业自身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主要内容
1、推进镇、村、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提升活动,形成一批新的示范推广成果。镇、村、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要按照省、市、区相关规范化文件要求,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积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各类统计台账资料和统计“四库”信息,系统积累各类统计业务和行政记录,建立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长效巩固机制,在合格基础上不断提升,形成一批新的省、市、区各级示范单位。
2、推进新增四上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对标活动。根据《常州市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各镇、开发区统计科要对新增“四上”企业做好规范化建设指导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典型示范、现场培训、专业辅导、检查督促等方式帮助企业做好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年内90%以上新增“四上”企业规范化建设合格,其中重点服务业企业合格率70%以上。
3、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有效完善部门统计制度,保证部门数据与统计数据的衔接。强化对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对照《江苏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验收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培育省级部门统计规范化示范点。
4、继续开展镇(开发区)、村以及企业统计规范化“回头看”工作。各镇(开发区)要认真组织自查复查,扎实开展对标整改,要组织“回头看”,要求对所有村(社区)进行“回头看”,企业“回头看”比例不低于合格企业的15%。区局也将对所有镇(开发区)以及部分村(社区)和企业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回头看”。
5、开展“我有特色我展示”活动。加强“双基”建设跟踪指导,注重发掘工作亮点,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双基”建设经验材料。注重提炼各地争取政府支持、改善基层条件、加强部门联动、健全统计网络、完善考核机制、强化基层管理、服务调查对象、扩大统计宣传以及政府购买统计服务等创新做法和服务基层有价值成果、优秀基层宣传作品、基层岗位业务规范等工作成果资料。注重提炼,即做即报,参与评优。
6、开展“基层岗位标兵”评选活动。贯彻全省统一的数据管理目标,构建“目标明确、职责清晰、标准合理、内容细化、技术规范”的基层业务岗位规范。注重实际价值,坚持择优推荐,认真做好2014年统计岗位标兵申报和评选工作,力争让更多优秀的基层统计工作者进入第二批全省基层岗位标兵群体。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