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统[2014]9号
关于2014年月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镇、开发区统计科:
为贯彻落实省、市统计局2014年月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精神(苏统办字〔2014〕9号和常统发〔2014〕14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各镇、开发区调查单位审核确认上报截止时间为每月25日,区局专业科室审核确认截止时间为每月26日,区局名录库人员审核确认上报市级截止时间为每月28日。
二、上报材料
所有申报单位的审核材料采用电子化方式上报。单位纸质材料交区局各专业科室验收后,交由名录库人员集中留存保管,以备抽查。贸易业大个体由区局服务业科另行布置。
三、其他要求
1、三项能源指标即“是否能源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是否能源生产企业”,由区统计局工业能源科负责资料催报、收集、录入及质量控制。
2、各镇、开发区要认真做好破产、注(吊)销或不够统计规模(限额)标准等需退出单位的申报工作,并于2月底前传真上报经分管领导签字的《“一套表”调查单位月度审核退出单位一览表》。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