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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4261/2017-00014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14-07-18 发布日期: 2014-07-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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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武安监发〔2014〕55号
 
 
各镇、开发区、街道,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工作要求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4〕117号)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执法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等法律法规和一系列文件精神,督促并有效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使“安全培训不到位是最大安全隐患”的理念深入人心,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工作技能和防范能力不断提高,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培训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全区企业各类应培及已培人员底数,及时发现并纠正培训不规范、不培训就上岗等违法行为,实现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行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以新员工、班组长、农民工为主的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的格局,逐步形成安全培训年有计划、分类实施有台账、培训经费有保障、培训档案齐全的安全培训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氛围。
      三、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培训专项检查的范围为全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市属以上企业除外)。
      四、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制度、年度计划制定、实施和安全培训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操作证书是否有效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包括培训内容、课时、主讲人、考核等);   
      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经费提取及投入情况。
      五、步骤方法
      本次专项培训检查,自2014年7月21日起,至2014年9月26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村级核查,镇、开发区、街道抽查,区安委办督查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
      各镇、开发区、街道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进行宣传发动,组建相应的工作班子,研究并制定本地区做好这次专项检查的细化措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自查核查阶段(7月26日至8月10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本次安全培训专项检查要求,做好本单位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自查工作,填写相关检查表格,整理汇总相关资料备查。8月4日至10日,村级组织对本辖区内的企业自查情况进行逐一核对,汇总情况报镇、街道、开发区。
      第三阶段:抽查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
      各镇、开发区、街道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认真抽查,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冶金、制冷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抽查面不少于10%。抽查着重查看企业是否开展全员培训,“三项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危化企业的特种作业岗位是否岗人对应。对查出的问题,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三项人员”应培未培的,要登记汇总并报区安监局。
      第四阶段:检查督查阶段(9月1日至9月14日)
      区安委办组织力量,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督查小组,对各镇、开发区、街道的此次安全培训检查情况进行检查督查,通过抽查5-8家企业来全面反映和评价各镇、开发区、街道本次专项检查综合质量的依据。
      第五阶段:整改阶段(9月15日至9月25日)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做好督促和复查工作。对逾期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区安监局将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各镇、开发区、街道的《安全培训情况汇总表》请于9月25日前与专项检查总结一起上报区安监局法宣科,联系电话:86311363。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是从源头上遏制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尽快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检查时间、内容、质量、效果“四落实”,区安委会将此次专项检查纳入全年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任务。
      2、严格检查,确保实效。检查中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认真细致、高度负责,确保不走过场,及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档案,切实强化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3、坚持标准,抓好整改。对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限期纠正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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