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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礼嘉镇农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索 引 号: 014133613/2010-00077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礼政发〔2010〕9号 发布机构: 礼嘉镇  
产生日期: 2010-03-10 发布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武进区城镇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制订整治活动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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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嘉镇农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礼政发〔2010〕9号
 

根据《武进区城镇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制订整治活动考核办法:

一、考核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镇标准》、《国家卫生村标准》、《生态区建设指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标准》、《江苏省卫生镇标准》、《江苏省卫生村标准》、《江苏省生态村考核标准》、《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指标、标准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关于“村容整洁”“五化三有”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制订考核细则,对全镇各有关单位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镇区(包括坂上集镇、政平集镇)及镇郊结合部、村庄与家园、道路(县乡道、镇、村间道路)两侧、河道(塘)、镇、村行政办公区域等环境整治提升及落实长效管理情况。

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考核评分办法见《礼嘉镇2010年农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考核细则》。

三、考核对象

全镇各村及相关部门,联系村镇干部。

四、考核方式

镇农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对各村、有关单位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检查情况,对督查检查发现的情况迅速反馈各村及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年终根据领导小组平时掌握的情况及各次检查得分进行综合评定,并予以公布。

五、考核组织

镇农村环境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各有关单位环境整治长效管理进行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考核及评定工作。

六、奖惩办法

1、把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实绩纳入文明村、文明单位考核内容,对全年综合考核验收得分85分以下的村和得分率低于80%的条线部门实行一票否决,有关人员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2、对全年综合考核验收优秀的村及单位,镇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办法另定)。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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