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体现,是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才能做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现将《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定职责,切实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促进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为礼嘉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镇政府将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行百分考核,总分为100分,凡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能按工作职责完成任务的,有一项扣10分。镇政府委托镇计生服务站考核,镇政府审核,列入单位年度工作实绩。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一日
礼嘉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党委、政府办
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形成合力,为计划生育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从人口必须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把计划生育纳入研究、部署的工作内容,并为计划生育部门排忧解难。
纪检委、监察办
对各级党组织、国家机关或单位、部门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教育党员、干部带头实行计划生育。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党员、干部进行处理。
组织部门
把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发展党员、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把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列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重视镇、村计划生育干部的交流和使用。会同镇计生服务站对各村、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宣传部门
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宣传工作计划、党员冬训班教育和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比内容;组织好党委中心组每季度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协调新闻传媒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党校
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教育纳入党校教学计划,积极开展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人口理论教育,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教育师资队伍的培训班,开展对人口理论教学和人口问题的科学研究。深入开展人口理论、人口形势、现行政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方面的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计划生育服务站
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镇政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镇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对各村(居)委、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负责全镇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加强对计划生育各项经费的管理;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干部培训;综合管理全镇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与卫生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以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加强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实行综合治理,检查督促基层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发放工作和认真履行对流动人口的宣传、管理、服务职责;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承担镇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成校
加强学生生理卫生、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督促中学开设青春期和性健康知识讲座,小学高年级开展青春期教育。协同计生部门搞好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
派出所
提出本系统配合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保护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意见。加强户口迁移和新生儿户口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向镇计划生育服务站通报有关情况,实行人口信息共享。认真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中的有关计划生育内容,协助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与住房出租户签订“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书”中应明确计划生育管理内容,实行外来人员的综合治理。
民政办
依据《婚姻法》和《收养法》,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积极开展晚婚晚育宣传工作,定期向计生部门提供有关离婚和结婚登记等信息,实行婚育的同步管理。制定社会救助办法以及规章要以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为原则,在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工作中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
司法办
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纳入普法教育的内容,加强对全社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指导与督促。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服务工作。
财政所
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的意见》(苏发[2000]27号)的要求,逐步增加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和事业发展的必要经费;保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费用的兑现和落实;制定有关计划生育事业的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经费使用的监督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积极推进社会保障政策,协助计生部门对外来人口实行综合治理,督促各类经济组织在招用外来工时,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建设办
在加快推进市镇进程中综合考虑人口问题。在市镇建设、工程建设、房地产业管理过程中,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在审批外来企业施工或建筑企业外出施工时,必须审核该企业是否签订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要在资质审验、现场检查、交验退证等环节查验计划生育责任书的履行情况,防止施工工地成为计划生育管理的死角。
交管所
明确和督促本系统在办理、更换公路、水路运输等有关手续和证件时,协助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与有外来人员用工的个体运输户签订好《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
土管所
从人口必须与土地、资源利用相协调发展出发,制定加强土地管理的政策、措施,促进计划生育发展。在农村审批宅基地和拆迁安置时,要优先考虑和照顾独生子女家庭或独生子女。
医院
1、协助镇计生服务站做好节育技术指导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的宣传咨询,对怀孕妇女做好围产期保健和跟踪随访服务,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计划生育手术常规,推行节育新技术,做好三个月内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工作,确保计划生育手术质量。按规定标准收取计划生育手术经费。
3、保障育龄群众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在施行避孕节育手术时应征得受术者本人同意,由本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填写好手术证明。
4、每月与计生部门互通怀孕、出生、避孕节育手术、儿童预防接种(包括外来人员)等信息,对生育二孩及二孩以上者查验《照顾再生育一孩生育证》。
5、认真按照区计生局、卫生局《关于加强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强对村卫生室计划生育工作的培训、指导、并监督、检查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台账记录等工作。
6、严禁使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禁止性别选择性流、引产。如确因病理因素及意外妊娠需作中期以上引产手术的,必须凭区计生部门的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施行。
7、协助计生部门全面推进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和后续随访服务,按照工作要求、工程进程负责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8、与计生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经常交流信息,通报情况,共同研究解决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中的问题。
广播电视站
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宣传报道人口形势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典型和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栏目和节目。指导镇有线广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宣传,并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公益性宣传。
文化站
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列入文艺创作的选题计划,努力创作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充分发挥各级文化馆、站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结合组织文化下乡,组织文艺宣传队下乡巡回演出,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文艺宣传作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农村家庭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市管会
在办理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者登记和发放营业执照时,应签订《用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在为流入人口办理经营执照时,依法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按规定将查验结果通报给当地镇计生服务站。督促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和私营企业按法律规定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及实行计划生育夫妇四项手术经费的报销,配合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工会
指导和检查镇、村(居)、单位工会组织配合党政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将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实行计划生育情况作为评选劳动模范以及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要条件。
团委:
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纳入镇、村(居)、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对青年教育的内容,指导、督促基层团组织贯彻实施,号召共青团员做执行和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的模范。将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实行计划生育情况作为评比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要条件。
妇联
将人口形势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纳入镇、村(居)、企事业单位妇联的宣传教育工作内容,教育和引导广大育龄妇女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把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与实行计划生育密切结合起来,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将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实行计划生育情况作为评比“五好文明家庭”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