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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4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613/2014-00008
主题分类: 减灾救济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社会保障
文件编号: 礼政发﹝2014﹞16号 发布机构: 礼嘉镇  
产生日期: 2014-04-01 发布日期: 2014-04-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开展2014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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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
礼政发﹝2014﹞16号
 

各村委(社区)、企事业单位:

慈善事业是奉献爱心,彰显美德、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崇高事业,党的十八大报告特别指出,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是贯彻落实各级决策部署、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要求;更是关爱弱势群体、建设“大爱武进”、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实际行动。根据武办发[2014]33号《关于开展2014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14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就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捐赠时间

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15日

二、捐赠对象

1、全体机关干部;

2、事业单位人员;

3、供电所、广电站在职干部、职工;

4、各村(社区)主要干部和四职干部。

三、捐赠标准

1、镇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每人500元;

2、副职领导、委员、调研员每人300元;

3、机关干部(包括退养)和事业单位负责人每人200元;

4、事业单位人员每人100元;

5、村(社区)主要干部,正职每人300元,副职每人200元,四职干部每人100元。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宣传发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这次活动;

2、规范操作程序:“慈善一日捐”活动采取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操作方法,事业单位和村委负责人负责各部门的“一日捐”收缴。

3、要强调纪律,不能任意扩大捐款范围和对象,不得任意更改捐赠标准,不得搞搭车募捐、不准截留募捐的资金。

五、交款方式

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慈善“一日捐”筹集的慈善资金及时解缴到镇财政所。

以上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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