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行政村、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街道、社区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街道现有社区居委会。
二、财务管理形式
1、街道设立社区资金专户,实行集中统管,统收统支,各社区设现金出纳一名,负责社区财务结报工作。
2、街道社会事业科负责社区各项资金的审批和管理,经济管理科负责财务核算和监督。
三、经费渠道
社区行政、社会事务性支出按照核定标准由街道全额拨付。
四、收、支出管理
社区收入指以社区名义取得的各项赞助、捐赠、上级社区创建奖励补助等,所有收入都必须及时、全额解缴到街道经济管理科社区资金专户,不得坐收坐支。
社区列支的项目按如下标准执行:
1、人员经费。按照社区核定编制人数,拨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2010年工资待遇标准和发放办法参照西湖街道《2010年行政村干部报酬考核意见》执行,2011年另行制定社区干部报酬考核意见;
2、办公费用。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含书报费和零星办公用品的采购),办公经费按社区编制数500元/人标准拨付,实行包干使用;
3、活动经费。活动经费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社区文体活动,按照社区规模核定,湖滨社区3万元,聚新社区5万元;
4、社区社会事务性支出。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公共卫生等相关费用,按照“先报批后使用”的原则,经街道审核同意开支使用;
5、会议、培训费。主要用于社区各种会议和培训、教育等费用,全年按2万元包干使用;
6、水电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支出;
7、电话费用。按每只固定电话1200元/年包干;
8、招待费用。本着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各类招待费用,按定额使用,湖滨社区2万元、聚新社区8万元;
9、党员活动经费。按社区党员数、每位党员300元/年标准拨付;
10、居民小组长报酬。按每位居民小组长360元/年的标准拨付;
11、大宗物品购置费用。指单项物资在2000元以上的,由社区办公会议决定,报街办审核批准后按照采购程序组织采购,由街道直接支付;
12、社区建设项目支出。主要是指安置区功能配套项目建设支出,社区可提出建议、申报方案,经批准后按照武西街委发[2010]9号《关于加强公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由街道直接支付;
13、经街道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开支。
上述包干经费,年终将由街道纪检、审计、经管等部门进行检查,严禁超支,如超支应查明原因,做出相应处理;各社区如当年度内有节余,经街道审核同意后可将节余部分的20%作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奖金。
五、收入、支出票证管理
1、收入票据管理:必须使用由区农工办监制的收款收据(由经济管理科提供),所有票据使用完后须及时核销,不得使用其他自购票据。
2、支出票证管理:社区收受的票证必须有税务或财政监制章的合法票证,票证的交款单位,业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日期要填写完整。所有支出票证均需填写用途,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领导审批方可报销,费用开支必须逐笔列支,不得并笔,做到日清月结。
3、严格实行科目管理,各科目之间资金不得转移使用。
4、各社区在每月25日前与经管科结报。
六、审批权限和结报程序
审批权限:社区每次单笔开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社区负责人(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决定;2000元以上开支需经社区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并报街道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支出;2万元以上的需按照武西街委发[2010]9号《关于加强公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结报程序:支出票证材料经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并由街道主任签字同意后,报街道经济管理科入帐。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