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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管理的意见
索 引 号: 014134325/2011-00019
主题分类: 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西街办发〔2011〕15号 发布机构: 西湖街道  
产生日期: 2011-08-11 发布日期: 2014-06-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学校和幼儿园的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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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管理的意见
武西街办发〔2011〕15号
 

  各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西湖街道学校、幼儿园的管理,进一步推进学校、幼儿园各项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对街道范围内学校、幼儿园的管理制定如下意见:

  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学校、幼儿园发展规划、办学方向以及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针的制定,需根据上级的要求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向街办报告,提交街道党工委或办事处办公会议讨论审定。

  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事情发生过程。同时,学校、幼儿园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和处理突发事件。

  3、凡发生刑事、治安、火灾事故或师生员工出现重大违法违纪等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情况,做到及时上报。

  4、超出学校、幼儿园领导职责范围的事项,均应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二、请销假制度

  1、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外出、公差2天以上(含2天),需事先告知街道分管领导和社会事业科负责人,回校后应及时销假。

  2、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出国(境)、出访前需街道办事处同意,报街道党工委审批后方可出行。

  三、用人制度

  1、幼儿园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幼儿园的等级标准配比教师,不得超编。当幼儿园教师缺额时由幼儿园提出用人方案,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向社会公开招录。

  2、严格控制代课教师,人数只减不增,合同到期后原则上不再留用,如需留用需报街道办事处批准。

  3、星韵学校教师招聘,需经董事会同意后,由学校负责招录。

  四、预算管理制度

  1、根据武发[201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武政办发[2011]36号《关于下达2011年度区对镇(开发区)管学校有关补助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学校(包括公办学校、幼儿园)实行部门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学校非税收入全额上缴经发区财政,支出由街道和经发区财政统一安排、统一核定支出项目;各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和追加的项目,事先向街道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实施;街道和经发区财政对各学校的日常经费收支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星韵学校实行收支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经董事会同意后执行,街道对星韵学校日常运转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工程管理制度

  1、公办学校的日常维修由学校组织实施,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大型校舍维修、设备购置列入年度计划,在实施前向街道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实施,不足部分由街道承担;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须经区教育局和西湖街道同意、区发改局立项后组织实施,建设经费除区财政补助750元/平方米外,不足部分由街道承担。

  2、幼儿园的日常维修由幼儿园组织实施;大型校舍维修、设备购置列入年度计划,在实施前向街道提出申请,经费在幼儿园的收入中安排;大型基建项目由街道全额承担。

  3、星韵学校日常维修由学校组织实施;大型校舍维修、设备购置和大型基建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在实施前向街道提出申请,经费由学校承担。

  4、凡工程建设和设备购置必须严格按照武西街委发[2010]9号《关于加强公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实行公开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需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方能实施。

  六、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票据适用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自购买、自制票据,不得自行扩大票据适用范围,收款后向付款方出具票据。

  2、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严禁“坐收坐支”和私设“账外账”、“小金库”。学校设行政帐和食堂帐,有基建工程的设基建账目,工程结束自行撤销,结转固定资产。

  3、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建好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台账,做好账物相符,账帐相符,账款相符。

  4、从严控制开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按照区教育局、街办核定的标准执行(详见校长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意见)。公办学校教师报酬按绩效工资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年底提交分配方案经街道批准后实行。

  七、校长联席会议制度

  街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经发区财政分局局长、社会事业科科长、各学校校长、园长参加。主要任务是商定年度学校工作、重大事项决策、经费申请和使用方案等。

  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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