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各站、办、所: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活动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推行了以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务公开活动,及时地将所进行的村务、经济、生产、财务等关系到农民群众利益的事项向农民群众进行公布,这对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着公开内容不齐全、程序不规范、台账记录不齐全等情况。为努力实现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目标,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进一步规范村务、财务公开与农村民主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村务公开内容。
1、村委会的各项村务、经济活动。主要包括:财务收支、建设项目、计划生育指标、征用土地、宅基地审批、集体经营项目的承包、集体财产的租赁和拍卖、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向村民的收费等。
2、财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重点。财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务预决算及执行情况、各项收支、专项资金的使用、村集体债权债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种粮直补、国家其他补贴农民、土地征(使)用费补偿及分配、村干部报酬、公务活动招待费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村务公开时间。
1、年度公布。年度工作目标、财务预算、上年财务决算、村干部报酬等内容应在每年的年初公布。
2、季度公布。村级财务的各项收支情况每季公布一次,并必须在季度终了后10日内完成。
3、随时公布。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土地征(使)用、村级建设项目、农村政策法规、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形式和程序。
1、每个村必须在室外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
2、村务公开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订和完成情况应先由村经济合作社、村民委员会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再进行公布。财务公布前,应先由民主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账目进行一次审核,并经镇经管站审核签字方可公布。公布表上要有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村会计的签字。在合理、合规、准确无误后再向群众公布。涉农收费、村小组收益分配应将数额公布到农户。其他村务也要按照其内容履行一定的公开程序,并由村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能公布。
3、村委会应及时听取广大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各村在“村务公布栏”旁要设置意见箱。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和办理;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认真予以解决;凡大部分群众不赞成的事情,应坚决予以纠正。
4、村委会应健全村务公开的台账记录。各村应按档案管理要求,将村务公开的内容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四、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各村都应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有一定文化水平、理财能力的村民参加,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一般每三年推选一次,由5-7人组成,设组长1名。负责本村财务审批、管理的人员和村民委员其他成员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要定期活动,全年活动不得少于4次。民主理财小组应对村级的经济业务认真审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民主理财小组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和答复。
2、要切实加强群众对村干部的民主监督。村委会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都要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党支部班子成员,应由村支部党员大会并吸收部分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或测评可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村委会班子成员都要作述职报告,由评议者评出称职或不称职,由镇党委考核认定。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要进行组织调整。
3、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各村应将村务公开工作作为基层民主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村务公开时间不及时、内容不齐全、程序不规范的,应限期纠正。对公开内容不真实或应公开而不公开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建立考评制度。镇政府将村务公开工作纳入村干部目标考核的内容,与村主要干部的年终报酬及评选先进相挂钩。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村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和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促进村务财务公开、民主建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雪堰镇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