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片幼儿园(班):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镇幼儿园(班)管理,促进全镇幼教水平的提高,根据武进区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武进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武价[2006]62号、武财综[2006]8号文件)、《关于转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办[2006]4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雪政发[2007]22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对全镇幼教工作作规定如下:
一、各片幼儿园(班)业务上归属雪堰镇中心幼儿园管理,妇联、共青团与有关单位要积极关心、支持幼儿园开展工作。
二、镇各片幼儿园(班)必须按规定收足收好保育教育费,保育教育费必须用于教育事业,各园必须坚持在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基础上合理使用幼教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添置物品坚持政策采购制,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具体操作实施规则按照雪政发[2007]22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全镇各私办幼儿园(班)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并要得到武进区教育局的认可发证后,才能开办。未经得到武进区教育局认可发证的幼儿园(班)一律不得自行办班,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四、各园必须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健全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具体操作实施规则按照《关于转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办[2006]41号)文件精神实施。
五、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制度为结构工资制,工资标准的确定依据园内实际经济效益而定,教师待遇坚持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原则。
六、为保证幼儿园整体年龄结构的合理性,从而实现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教师满50周岁即办理离退手续。
七、以上规定,请各园对照以上要求严格执行。
雪堰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