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镇区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政府《创建生态市责任书》确定的实事项目,切实改善镇区水环境质量,确保实现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目标,经研究,决定就镇区生活污水实行统一集中处理问题,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铺设污水管网。按照以新带老的原则,有计划地铺设污水管网。工业开发区先期铺设,其他地段在道路改造时同时铺设。凡铺设城镇污水管网的地段,所有单位(含住宅小区)生活污水一律接入污水管网,通往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自发文之日起,工业开发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含住宅小区)一律实行雨污分流,即下雨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厕所等)实行管道分开。雨水接入下水道或就近排放,生活污水经过本单位三格式化粪池后,接入城镇污水管道统一处理。
雪堰镇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