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各相关单位:
为确实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现象,积极发挥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提升全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社会化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工作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3年全镇计划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2.54万亩,夏季还田率80%,秋季还田率60%。各村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见(附件1.)。
二、补助政策
根据省级文件精神,镇分配给各村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目标任务,按每亩10元标准实行作业定额补助,直接补助到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鼓励村实行累加补助。
三、操作程序
(一)分解目标任务
镇下达作业目标任务后,由各村根据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机具保有量和作业能力等分解落实作业面积(农机服务组造优先),签订《秸秆机械化还田任务书》(附件2),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告知补助政策。
(二)汇总公示
作业结束后,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填写《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3),及时提交镇农技农机站按照村进行审核和汇总,填写《2013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及补贴公示表》(附件4),由镇政府组织村级公示7天以上,接收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有异议的,改正后再次公示。
(三)上报审核
公示结束后,镇将《2013年秸秆机械化还田情况汇总表》(附件5)上报区农业局,上报时间夏季7月20日前,秋季11月20日前。区农业局会同区财政局按一定比例对作业面积,补助资金进行核实。
(四)资金支付
经区农业局和财政局对夏秋两季作业考核后,区财政局于8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分两次将资金发放给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应提供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卡号)。
四、作业机械的扶持
为了更好地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以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更新和提升我镇的农机装备,镇将给予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购买秸秆粉碎还田机即(河北双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JH-172)以及配套动力在.≥70马力的中拖和秸秆打捆机补助。补助要求和标准:1、凡新购买或报废更新后购买≥70马力中拖,同时一定要配套购买1JH-172秸秆粉碎还田机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除省市区补助外,镇将补助10000/台套。2、秸秆打捆机除省市区补助外,镇将补助5000元/台套。3、粮食烘干机除省市区补助外,镇将补助10000元/台(烘干机要求≥10吨,只能是农机合作社)此政策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各村要成立秸秆机械化还田,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相应的宣传组以及巡回督查组。要从杜绝焚烧、改善环境、改良土壤、增强土地肥力等方面加大宣传。同时要抓紧组织落实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户购买秸秆粉碎还田机以及配套动力的数量(主要是2014年配套动力中拖的发展数量)。上报时间2013年12月30日前。机械情况具体咨询镇农技农机站农机科。
雪堰镇镇政府
201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