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常价费〔2012〕135号、常财综〔2012〕25号文件《关于下达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我镇本着“统一标准、公平公正、维护稳定、减少矛盾”的原则,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各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雪堰中心幼儿园,按照省优质园标准收费,每生每月400元;
漕桥幼儿园,按照省优质园标准收费,每生每月400元;
潘家幼儿园,按照省优质园标准收费,每生每月400元;
南宅幼儿园,按照市优质幼儿园标准收费,每生每月370元。
以上规定,请各园贯彻执行。
附:常价费〔2012〕135号、常财综〔2012〕25号文件:《关于下达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8日
关于下达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常价费〔2012〕135号 常财综〔2012〕25号
各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市属各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2〕2号),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常价规[2012]2号)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下达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基准收费标准。 省优质幼儿园每生每月400元,市优质幼儿园每生每月370元,合格幼儿园每生每月330元。 二、托管费最高收费标准。 每生每月100元。 三、伙食费基准收费标准。 每生每天7元(一餐二点)。 四、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各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必须加强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各幼儿园严格按照《常州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常州市物价局 常州市财政局 常州市教育局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