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了确保2013年度全镇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充分调动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我镇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现就2013年度村主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村主要干部。是指在职的村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村会计。
二、考核办法:
年初由各职能部门拟定考核内容,实行基本分200分制。年终由各职能部门将考核结果汇总到镇农经站,由镇农经站负责测算,经镇党委、镇政府审定批准后,由各村发放兑现。村四职干部由各村自订考核办法。
三、报酬构成:
村主要干部报酬由基本工资和考核奖金两部分构成。
(一)基本工资:
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规模工资三部分构成。
1、基础工资:每月800元。
2、职务工资:每月400元。
3、规模工资:依据各村人口规模确定,分四个档次:
(1)总人口2500人以下的村:每月400元;
(2)总人口2500—3000人的村:每月450元;
(3)总人口3001—4000人的村:每月500元;
(4)总人口4000人以上的村:每月550元。
(二)考核奖金:
奖金=分值×考核得分,分值为每分180元。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农业方面(35分)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及《镇总体规划》,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占地、违章建设”得10分,每发生一起“两违”并未处理扣2分(扣完10分为止)。(由镇“两违”办、土管所、建管所提供依据。)
2、鼓励复垦土地和矿山整治复绿,净增土地10亩加1分,每增加10亩加1分,最高加5分。(由镇土管所提供依据。)
3、获市名优产品加2分;获省名优产品加4分。
4、申报成功一个无公害农产品加2分;申报成功一个绿色食品加4分;申报成功一个有机食品加5分。
5、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加2分。
6、产业结构调整每50亩加2分,最高加5分。
7、沿山村年度没有发生山林火灾加4分,有一次扣1分。
8、村绿化长效管护达95分(含)以上加4分,90-95分加2分。
9、新增绿化面积达10亩加2分,最多加5分。
10、新增设施农业100亩加2分,最高加5分。
11、新建一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点或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拦截工程一个加2分。
12、机械化插秧或轻型栽培率达90%以上得5分,每少10%扣1分(扣完4分为止) 。
13、桔杆禁烧综合利用率达85%加2分,每增5%加1分;少于85%,每低5%扣1分。
14、经区有关部门批准,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范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农家乐、渔家乐项目,发展成效显著,根据新增数量予以加分,每新增1家加1分。(最高加3分)
(以上3-14项由镇农技农机站提供依据。)
15、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年度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得5分。
16、河道长效管护考核得分90分以上得5分,每少5分扣1分(扣完5分为止)。
(以上15-16项由镇水利站提供依据。)
17、按要求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得4分。
18、做好入太湖河道两侧500m范围内畜禽禁养工作得6分,发现一处违规养殖扣2分(扣完6分为止)。
(以上17、18项由镇兽医站提供依据。)
(二)工业方面(56分)
1、工业总产值达到镇平均增幅的得基本分15分,达不到的得6分。2亿元以下的村超过镇平均增幅6%的,每超1%加1分;2亿元~5亿元的村超5%的,每超1%加1分;5亿元~10亿元的村超4%的,每超1%加1分;10亿元以上的村超3%的,每超1%加1分。最多加10分。(工业规模数据以2013年目标任务数为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村完成镇下达任务的加5分,每超过5%加1分,最多加10分。(由镇经发科、统计科提供依据)
2、销售收入达到镇平均增幅的得基本分15分,达不到的得6分。2亿元以下的村超过镇平均增幅6%的,每超1%加1分;2亿元~5亿元的村超5%的,每超1%加1分;5亿元~10亿元的村超4%的,每超1%加1分;10亿元以上的村超3%的,每超1%加1分。最多加10分。(工业规模数据以2013年目标任务数为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村完成镇下达任务的加5分,每超过5%加1分,最多加10分。(由镇经发科、统计科提供依据)
3、村实际开票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20%以上的,每超1%加1分,最多加10分。(由镇经发科、统计科提供依据。)
4、村每新增1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5分,每减少一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扣3分。(由镇经发科、统计科提供依据)
5、工业投入达到镇下达任务得10分,每超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10分。(由镇经发科、统计科提供依据)
6、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外资并投入的,到账资金每100万美元加3分,最多加10分;当年新办外资企业,每办成一家加3分;外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50万美元以上,有一家加3分。(由镇外经贸科提供依据)
7、安全生产做到安全无事故得6分,每发生一起火灾或重伤事故扣1分,每发生一起一般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扣2分(扣完6分为止)。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考核优秀加1分,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加1分,创建安全生产示范村加1分。(由镇安监科提供依据)
8、本村区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且无越级上访得10分,每发生一起一般性环境污染事故扣1分,发生一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扣3分,如由于村处理不力造成越级上访不得分。(由镇环保科提供依据)
(三)党建工作(20分)
搞好党建工作,达到镇《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的目标和要求得20分,按考核得分计算。被评为区级先进党(总)支部、文明村的加5分,市级以上加8分。(由镇组织部门提供依据。)
(四)计划生育(10分)
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达到镇与村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目标和要求得10分,按考核得分计算。被区评为计生先进村的加3分,被市评为计生先进村的加5分。(由镇计生科提供依据。)
(五)综合治理(20分)
做好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达到镇《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和创建平安村的目标和要求得20分,按考核得分计算。(由镇综治科提供依据。)
(六)社会事业(32分)
1、配合镇劳动所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工作,参保率达75%得4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4分为止);每提高5个百分点加1分。
2、村(社区)人社工作服务站创建考核得分达80分得4分,考核得分每增加5分加1分。
(以上1-2项由人社科提供依据。)
3、搞好村级卫生保健网络,搞好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的得4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4分为止);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
4、达到镇《镇村环境长效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的目标和要求得20分,按考核得分计算。
5、积极创建生态村,通过区级生态文明村验收合格的加5分,通过省级验收合格的加10分,通过国家级验收合格的加15分。大力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每竣工投运一处加2分。(由镇环保科提供依据。)
(七)民政工作(10分)
1、做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得2分。不按照区、镇要求完成村、组换届选举工作的扣0.5分;村(社区)各类台账资料不规范,镇查出一次扣0.5分,区查出一次扣1分。
2、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得4分,乱葬乱埋有1起扣2分,平(迁)坟任务完成不彻底,被镇查到一次扣0.5分,被区查到一次扣1分。
3、做好双拥、优抚工作得2分。双拥工作群众反映问题查实一起扣0.5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按上年度人均收入75%发放扣1分。
4、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得2分。低保配套资金不到位有一次扣0.5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示扣0.5分;自然灾害信息畅通,上报及时准确,台账齐全,存在问题有一次扣0.5分;慈善捐款不积极扣0.5分,慈善求助不按程序办理、不公示扣0.5分。
(八)征兵工作(5分)
做好征兵工作得5分,按考核结果计算。
(九)农经工作(12分)
1、做好农经基础工作得12分,按镇农经站对各村农经工作考核得分计算。
2、深化完善农村体制改革,以村为单位成立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加5分。
3、积极探索发展劳务合作社或富民合作社和农地股份合作社,每成立一个加5分。
4、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每新增规模经营面积20亩加1分,最多加5分。
5、组级财务电算化管理达100%加5分。
6、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登记达95%加5分,每增一个百分点加1分。
7、高效农业投保率达60%加5分,每增五个百分点加1分。
8、经济薄弱村年收入超100万元加5分。
(十)其他
1、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如能处理而未认真对待、尽力化解,引起群众到镇上访一次扣1分,到区上访一次扣2分,到市级以上上访一次扣3分,集体上访一次扣2分。最多扣5分。
2、“四有一责”验收合格达标村加3分,被评为示范村加5分。
3、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争创“三星级康居示范村”、“二星级康居示范村”和“环境整治村”并通过考核验收,分别加10分、8分、6分。
4、创建成功区级“十佳花园村庄”加5分。
5、其他中心工作另作为加分项目。
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