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雪堰镇环境长效综合管理水平,营造更加宜居和谐的环境,按照区委、区政府加力城乡一体、加速生态文明的要求,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武进区城镇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4〕46号),结合我镇实际,现对我镇环境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整合环境长效管理资源,建立长效综合管理标准化体系,完善环境长效综合管理机制,坚持分类考评、分层推进的原则,按照精细、精密、精准、全覆盖的管理要求,做到集镇区管理突出精细、规范,条线管理突出有序、整洁,村(社区)管理突出生态、美化,全面提升我镇长效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雪堰人居环境。
二、考评组织(机构):
镇成立环境长效综合管理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张燕玲
副组长:胥国荃 蒋志刚 周新亚
组 员:周玲芳 张伟强 庄春潮 唐海锋 陆建伟
胡 伟 金富军 王旭轮 尤静亚 曹 冰
王晓文 袁 湘 姚国兴
下设办公室:
主 任:胥国荃(兼任)
副主任:尤静亚 王旭轮 曹 冰 袁 湘 姚国兴
成 员:尤剑明 周红辉 高中明 胡铭伟 殷旭东
高兴贤 宋立平 符旭丰
督查片区负责制:
漕桥片片长:尤静亚 组员:符旭丰 徐 敏
潘家片片长:王旭轮 组员:宋立平 周加兴
南宅片片长:曹 冰 组员:周道文 唐伯平
雪堰片片长:袁 湘 组员:姚国兴 董 伟
整改复检:杨金玉
三、考评范围:雪堰镇域范围。
四、考评内容:镇区及镇郊结合部(含漕桥、潘家、南宅集镇区)、村庄(家园),河道(塘)、道路环境长效管理状况,政府、行政村(社区)办公区域长效管理基础工作及问题整改等内容。
五、考评形式: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围绕以上内容,采取各片负责进行全面(督查)检查、镇组织明查、暗访考评和交叉随机互查的方法。
六、考评要求:各单位每月自查两次,镇每月组织一次全面考核或随机暗访。考评人员在考评过程中发现问题必须拍照实录,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或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单位,并要求其按标准和时间(一般问题当日整改,具体问题限日整改)整改到位后进行拍照为证。
七、考评计分和奖惩办法:
1.单次考核计算公式
各条块实行百分考核,满分为100分
总得分=村庄分占65%+道路分占10%+河道分占10%+绿化分占10%+两违分占5%(以镇“两违”整治办提供依据:镇确定两违案件1起扣0.5分,区确定1起扣1分,总得分精确到两位小数)
2.全年考核分数公式
总得分=暗访平均分和明查平均分各占50%(精确到两位小数)
3. 奖惩办法
(1)行政村。镇对各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实行“以奖代补”,并将根据年度考核得分实绩排名,分档次进行加奖,分为得分奖励和名次奖励两个部分,具体为:
得分奖励
分值
奖励标准(户籍人口)
考核平均得分95分(不含95分)以上的村
奖励9元/人
考核平均得分90—95分(不含90)的村
奖励8元/人
考核平均得分85—89分的村
奖励7元/人。
考核平均得分85以下的村
实行一票否决,不得
参与任何先进评奖。
名次奖励
全镇考评名次
标准(户籍人口)
1-3名
加奖4元/人
4-8名
加奖3元/人
9-13名
加奖2元/人
14-18名
加奖1元/人
19名及19名以上
不加奖
(2)综合办、水利站、交管所、农林、两违整治办等职能部门。年终根据区考核情况,参照2013年标准酌情进行奖惩。
(3)年终对在镇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一线工作者进行表彰。
八、实施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机构,明确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把环境长效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立足自身,建立严格的长效管理考核机制,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并将考核结果列入镇村及有关职能部门干部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奖考核内容,各条线单列考核奖项以文件为准,环境提升点的以奖代补视实际提升效果实施单项奖补,落实奖惩措施。通过村管理、镇督查、区考评的三级工作体系,切实把环境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三)保障工作经费。我镇环境长效管理经费实行“区奖励、镇补贴、村为主”的原则实施。镇政府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长效管理工作。镇各职能部门要专门列支长效管理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各村要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营造工作氛围。要切实加强环境长效综合管理的宣传,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及各项创建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环境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全面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参与意识,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营造社会各界主动参与、自觉支持环境长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1、集镇管理考核细则
2、河道(河、沟、塘、浜)考核细则
3、道路(国道、省道、乡镇道路)考核细则
4、村庄家园考核细则
5、政府行政办公区域环境卫生考核细则
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30日
附件1
集镇(包括镇郊结合部分)考核细则
集
镇
100
分
1、路面平整无坑洼,人行道板无破损,不得擅自增设道板坡道,无积水。
7
一处符合要求扣1分
2、无“五乱”(乱搭建、乱吊挂、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及占道经营。
一处乱吊挂、乱张贴、乱涂写各扣0.5分;其余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3、店面招牌、广告、遮阳完好、整洁、规范。
一处店面招牌破损扣0.5分,主要街道未统一规范扣4分。
4、无成堆或散在成片垃圾。
有一处扣1分。
5、主要街道两侧不准设置垃圾箱,实行垃圾收集袋装化管理。主要街道两侧每50米左右设一个封闭式果壳箱,定期清理箱内垃圾,箱体整洁。
8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6、垃圾箱密闭、清洁、美观,垃圾入箱、日产日清,四周硬化,无污水横溢,基本无蝇、无蛆,无臭味。
7、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内外整洁,正常运转,做到垃圾密闭运输,无抛、洒、滴、漏。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8、公厕为水冲式厕所,设施完善,专人管理,清洁卫生,无臭味、无蝇蛆、无尿垢。蓄粪池有盖,粪便不满溢,无露天粪坑。
公厕不为水冲式有一只扣1分,其余不符合要求扣0.5分。
9、车辆划线停放,排列整齐。
未划线停车、停放不整齐一处扣1.5分。
10、市场内及周边环境整洁,无乱堆放,无占道经营,无车辆进入市场。无乱停车、乱设摊、乱张贴、乱涂写、乱吊挂、无卫生死角,周边店面无店外出摊、占道经营及流动摊贩。
10
11、积极开展除四害,按要求设置毒饵站,在统一时间内“消杀四害”,并查看是否有鼠药,目测垃圾箱、中转站、公厕、农贸市场,每视线成蝇数不超过3只。
4
12、绿化带内无垃圾、杂草、死株、残株、种菜,无毁绿、养家禽家畜、堆放杂物。镇区不准养家禽,镇郊结合部规范圈养家禽。
绿化带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3、建筑工地(房屋装修)设置围档,无占道堆放,无占道堆放,材料运输车无抛、洒、滴、漏,做到文明施工。
3
占道堆放一处扣1分,其余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4、汽修、摩修、洗车点(店)等做到无照取缔、有照室内经营,店门口无堆放杂物,环境整洁。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15、无残墙断壁。镇郊结合部、拾荒户、废品收集点物品堆放整齐,环境卫生整洁并进行围护。
16、镇内各类公示栏完好整洁,设置规范,标准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内容。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责任单位:镇城管、市管、爱卫办、公安派出所,由胥国荃、姚国兴牵头负责、考核。
附件2
河道(河、沟、塘、浜)考核细则
河道
100分
1、落实专职管护员,设立管护公示牌,管护牌完好无损。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2、河道畅通无淤积,河中无暗坝、无沉船、无影响引洪的鱼簖等阻碍物,无长期滞留船只。
20
有一处长期滞留船只扣5分,其余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3、主干道两侧村塘无水花生、无岸坡垃圾。
15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3分。
4、河面干净,无水花生、垃圾漂浮物,主干道沿线村塘无水花生,岸脚无垃圾。
5、岸坡无乱搭建、乱堆放,无建筑、生活建筑垃圾,无简陋厕所,露天粪坑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6、水质清澈、无污染。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责任单位:镇水利站,由蒋志刚、钱渊吉牵头负责考核。
附件3
道路(国道、省道、乡镇道路)考核细则
道路
(国
道、省道、县乡道、镇村间道路)
1、道路平整、无坑洼,两侧视野内无暴露垃圾。无焚烧垃圾现象,无动物尸体,两侧不准设垃圾箱。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2、绿化带内无种植、杂草、缺损、残株杂物,树干上无吊挂捆绑杂物等,管护到位。
一处管护不到位扣1分。
3、道路两侧视野内无乱搭建、乱设摊、乱堆放、坟墓。主干道沿线鱼塘、蔬菜、瓜果等看护棚(房)必须离道路30米,周边环境整洁。
4、道路两侧视野内无二手建材堆放及经营点(店),废品收购点(店),围护经营、物品堆放整齐,环境整洁。
有一处扣2分。
5、道路沿线汽修点、摩修、洗车点(店)等做到室内经营。店门口无堆放杂物,环境整洁。
6、道路沿线无残墙断壁、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规范、无破损缺字、无占道经营、无乱吊挂乱涂写、乱张贴。
2
有一处扣5分。
7、道路沿线无露天马路市场、简陋厕所、露天粪坑。
责任单位:镇交管所,由胥国荃、胡铭伟牵头负责考核。
附件4
村庄家园考核细则
组织
领导
3分
1、组织机构健全,村主要领导负总责,有专门工作班子。
1
以台账记录为准,如无专门班子扣2分。
2、经费落实到位。
经费不到位扣2分。
长效
管理
11分
1、有计划,有总结。
缺一项扣0.5分。
2、卫生设施布置合理。
布置不合理的扣0.5分。
3、爱卫、健康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各类管理台账齐全、正确。
记录不全扣1分。
4、有专业保洁队伍,有考评、检查、奖励等管理制度,并每月考核一次。
6
保洁队伍每月至少考核一次,少一次扣1分,少一人扣0.5分。
办公生产场所
6分
村委办公场所、休闲健身场所整洁有序,车辆划线停放有序,道路平整硬化,垃圾入箱。走廊整洁,无积尘、蛛网,地面无痰迹、烟蒂,防蝇、防鼠设施完善。
一处不达标扣0.5分
村
庄
家
园
80
1、进村主干道硬化(含过径道路),平整无坑洼,两侧绿化,无乱搭建、乱堆放,遮阳规范,无马路市场。蔬菜、瓜果等看护棚选址合理必须离主干道30米,周边环境整洁。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辖区内无成堆、成片散在垃圾。
3、拾荒户、废品收集点物品堆放整齐,环境卫生整洁,并进行围护。
5
4、家禽圈养,鸡鸭棚统一选址、选材建造,美观整洁。
家禽散养一处扣0.5分,鸡鸭棚未统一选址、选材建造扣1分。
5、垃圾箱设置布局合理,有门有窗、门窗密闭,箱体整洁,无焚烧痕迹;周边硬化,无垃圾、乱堆放及污水,垃圾清运及时,苍蝇密度低。有条件的村逐步推行垃圾袋装化管理。
垃圾箱有焚烧痕迹的,发现一只扣1分。周边未硬化的发现一只扣0.5分。其他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6、以村为单位,无害化户厕普及率达98%以上,改厕台账资料规范详实。
发现一只露天粪坑扣2分,至4月底一项未达标扣2分,台账资料不详实扣1分。
7、三格式化粪池密闭规范,使用正确,管理到位。
一只化粪池不符合要求扣0.5分。
8、外来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应建造标准水冲式公厕,管理规范。无露天粪坑,简易厕所、大三格化粪池。
发现一只扣3分
9、河塘水面干净无水花生、漂浮物;岸坡无乱堆杂物,无建筑、生活垃圾。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10、猪粪池加盖,密封,设有子母盖板。如收储猪粪必须集中围护堆放,不渗不漏,无害化处理。
11、村中及家前屋后无乱堆放、乱搭建、乱涂写、乱张贴,破败的残墙断壁。
一处乱堆放扣0.5分,乱搭建扣2分。一处乱涂写扣0.5分.
12、绿化带内无杂草、死株、无毁绿、养家禽、堆放杂物等现象。
13、各类公示栏规范整洁,标准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
发现一处不规范、不标准扣0.5分。
责任单位:各村(居)。由镇“ 环境长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 ”牵头组织考核。
附件5
政府行政办公区域环境卫生考核细则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分
扣分标准
政府
行政
办公
区域
环境
卫生
室内环境整洁优美。主要道路硬化平整,无坑凹积水,无暴露垃圾、无乱堆放、无卫生死角,车辆划线停放,整齐有序。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5分
庭院绿化美化,绿化带内无垃圾
有一处不达标扣5分
垃圾收集容器密闭,垃圾入箱,清运及时
厕所为水冲式,有洗手设施,卫生保洁落实到位,地面清洁,无异味、无积垢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走廊、过道环境整洁,窗明几净。四壁天花板无积尘、蛛网,灯具清洁。地面洁净无痰痕、烟蒂、纸屑。
餐厅地面清洁、无暴露垃圾、墙角无蛛网,台凳摆放整齐
餐厅消毒防蝇防鼠设施完善有效
责任单位:机关后勤。由张伟强、张英娟牵头负责考核。
考核说明:每项按标准扣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