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及有关单位: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本镇环境面貌,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根据武进区人民政府2003年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公路及镇村道路两侧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一、公路及镇村道路两侧红线控制范围。
1、锡宜公路:公路界桩至建筑红线距离每侧为18米。
2、雪马公路:公路边沟至建筑红线距离每侧为15米。
3、环太湖旅游公路:坡脚至建筑红线距离每侧为50米。
4、镇村道路:路边线至建筑红线距离两侧为10米。
二、路面要求。
路面保持清洁、平整,有专人管理,随坏随修,确保道路畅通。
三、绿化管理。
道路按规定二侧必须绿化,有专人管理,损坏及时缺株补植,按时除草、除虫,确保美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乱砍乱伐,树立爱护绿化人人有责的观念。
四、道路两侧管理规范。
道路控制红线范围内必须保持整洁,具体做到八无,即:无乱堆放、无乱搭建、无暴露垃圾、无露天集贸市场、无废品收购站及摩修摊、无乱张贴乱涂写、视野内无坟墓、无残墙断壁,陈旧建筑物立面修补出新。
五、为强化公路及道路的管理,镇成立管理领导班子。组长:李建元,组员:姚国兴、胡铭伟、殷东风、王正玉、各村村主任。
以上管理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雪堰镇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