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全镇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4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8号)、《常州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常政发〔2007〕158号)和《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武政发〔2007〕2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全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本意见所指的农村公路是指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经武进区人民政府认定并列入养护计划的乡道和村道等农村公路(武政发〔2008〕74号),镇交管所负责全镇辖区内68条80.961公里乡道和公交线路的管理养护,各行政村负责本村范围内农村道路的管理养护,共计88条82.255公里(详见管养明细表)
按照建设、管理、养护并重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创新运作机制,做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组织制度、标准规范、考核奖惩”三到位。建立健全“机构精干、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管理养护组织体系,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管养资金渠道,确保全镇农村公路管养覆盖率达到100%,实现管养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总体做到“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交通标志、防护设施完好,绿化协调美观”,达到“畅、洁、绿、美、安”的农村公路管养目标。
为加强对全镇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领导,加快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镇成立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姜甫明任组长,副镇长董才新任副组长,镇纪委、财政所、经管办、交管所、建设办、土管所、水利站、城管中队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农路办),具体负责全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交管所,由钮伯伟兼任办公室主任,丁建春任办公室副主任,各行政村均应成立相应的农村公路管养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根据农村公路管养需要,按照“区、镇(村)自筹、省市补助、多元筹资”的原则筹集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乡道由区镇二级负责筹措,镇按区文件要求配套农村公路管养经费,配套比例为1︰1,该配套资金存入镇农路办专款帐户。村道的管养经费由各行政村筹措后镇再进行补贴,村道的管养经费补贴标准原则上为每年每公里2000元,镇农路办负责对各行政村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按区有关文件精神实行统一考核,考核后对村道管养经费进行补贴,资金存入镇农路办专款帐户,实行专款专用。各行政村的管养经费从镇农路办各行政村专款帐户中拨付,专款帐户资金不足时,不足部分由所在行政村自行解决,如当年各行政村的养护资金有余额时将转入下年度。各农村公路维修工程完工后,必须经镇农路办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审计后才能拨付资金,一定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各行政村的道路维修必须在年初申请立项,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项目才能申请资金补贴。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领导。镇交管所要实行有效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各行政村要尽快建立相应的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并落实具体工作,建立起科学的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和长效的管养运作机制。
2、明确职责,协调配合。镇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运作,共同把全镇农村公路管养改革工作推向深入,镇农路办要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好养护计划,加强对各行政村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各行政村要围绕区下发的年度农村公路管养计划和建设计划立即行动,全面部署,确保建设到位、管理到位、养护到位,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3、注重实效,严格考核。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农路农桥建设任务,加大巡查力度,保障管养路桥的安全畅通、整洁。要加强监管,严格控制建筑控制区和公路用地控制区的违法行为,促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向建、管、养同步推进的良性方向发展。镇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跟踪督促和考核评比,对违反农村公路管养要求的人员,要予以解聘,凡造成公路有关设施较大损害的,要依法进行处理。
以上意见,希遵照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0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