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关于推行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541/2008-00007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08〕78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08-12-08 发布日期: 2014-06-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推行养老服务社会化目标、要求、措施

相关阅读:

关于推行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雪政发〔2008〕78号
 

各村、居委会:

为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加快社会化福利事业进程,现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2008]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推行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保障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的老年人(以下称“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享受低保老人等困难老人的生活为重点,大力开展老年人福利事业,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目标任务

社区养老服务以镇养老院为主导,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实体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养老服务社会化网络。

 

三、工作重点

㈠努力推进集中养老。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举办各类养老服务实体,满足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部分社会老人的不同层次的生活消费需求。

㈡大力推进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目前最为经济、最为可行的养老服务形式。鼓励组建居家养老服务中介机构,招募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为需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家务料理、生活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

㈢积极倡导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一切力量,开展“一帮一”等各类养老服务志愿活动。

㈣充分整合利用养老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养老院、康复保健院等一切现有机构、场所、设施,整合形成养老中介机构、养老服务实体,为广大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等方面的服务。

四、主要措施

㈠加强领导。镇成立养老服务社会化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协调处理、检查落实养老服务化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㈡广泛宣传。深入宣传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和尊老、敬老、爱老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转变传统观念,加快养老化进程,提高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水平。

㈢落实政策。对户籍、居住均在我镇、60周岁以上的享受低保老人和城镇“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无法定的赡养人和抚养人)中不能自理的对象,提供每户每月15小时的送时服务。送时服务采取志愿者服务和政府提供相结合的方式。

 

 

                                    雪堰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附:镇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计朝阳

副组长:李永兴

组  员:张英娟  金富军  李建元  钱宏元  赵幼光  殷建伟

鲁庆良  蒋伯杰  陈福明  唐国金  唐北平  刘燕峰

办公室主任:李永兴

副主任:王建英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