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为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加快社会化福利事业进程,现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2008]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推行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保障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的老年人(以下称“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享受低保老人等困难老人的生活为重点,大力开展老年人福利事业,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目标任务
社区养老服务以镇养老院为主导,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实体为依托,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养老服务社会化网络。
三、工作重点
㈠努力推进集中养老。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形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举办各类养老服务实体,满足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部分社会老人的不同层次的生活消费需求。
㈡大力推进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目前最为经济、最为可行的养老服务形式。鼓励组建居家养老服务中介机构,招募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为需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家务料理、生活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
㈢积极倡导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动员社会一切力量,开展“一帮一”等各类养老服务志愿活动。
㈣充分整合利用养老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养老院、康复保健院等一切现有机构、场所、设施,整合形成养老中介机构、养老服务实体,为广大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等方面的服务。
四、主要措施
㈠加强领导。镇成立养老服务社会化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协调处理、检查落实养老服务化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㈡广泛宣传。深入宣传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和尊老、敬老、爱老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转变传统观念,加快养老化进程,提高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水平。
㈢落实政策。对户籍、居住均在我镇、60周岁以上的享受低保老人和城镇“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无法定的赡养人和抚养人)中不能自理的对象,提供每户每月15小时的送时服务。送时服务采取志愿者服务和政府提供相结合的方式。
雪堰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附:镇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计朝阳
副组长:李永兴
组 员:张英娟 金富军 李建元 钱宏元 赵幼光 殷建伟
鲁庆良 蒋伯杰 陈福明 唐国金 唐北平 刘燕峰
办公室主任:李永兴
副主任:王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