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企事业单位:
自开展镇村环境整治活动两年来,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全镇镇村环境面貌发生了显著改观,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全镇镇村环境整治成果,实现长治久美。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对各村(企事业单位)、村庄、家园、河道(塘)和道路进行整治考核,并把考核结果纳入各村有关单位年度考核,考核具体细则如下:
一、集镇管理考核细则
集
镇
100
分
1、路面平整无坑洼,不得擅自增设道板坡道,排水畅通,无污水横溢。
6
一处符合要求扣1分
2、无“五乱”(乱搭建、乱吊挂、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及占道经营。
一处乱吊挂、乱张贴、乱涂写各扣0.5分;其余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3、店面招牌完好整洁,建制镇镇区主要街道统一规范。
10
一处店面招牌破损扣0.5分,主要街道未统一规范扣4分。
4、无成堆或散在成片垃圾。
有一处扣1分。
5、主要街道两侧不准设置垃圾箱,实行垃圾收集袋装化管理。主要街道两侧每50米左右设一个封闭式果壳箱,定期清理箱内垃圾。
7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6、垃圾箱密闭、清洁、美观,垃圾入箱、日产日清,四周硬化,无污水横溢,基本无蝇、无蛆,无臭味。
7、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转,做到“村收集、镇中转、区处理”的要求。
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动转不正常扣2分,未做到“村收集、镇中转、区处理”要求扣2分。
8、集镇公厕为水冲式厕所,设施完善,专人管理,清洁卫生,无臭味、无蝇蛆、无尿垢。蓄粪池有盖,粪便不满溢。
公厕不为水冲式有一只扣1分,其余不符合要求扣0.5分。
9、镇区设有专用停车场,车辆划线停放,排列整齐。
未划线停车、停放不整齐一处扣1.5分。
10、农贸市场划行就市,分类设摊经营,出售食品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市场内及周边环境整洁,无乱堆放,无占道经营,无车辆进入市场。无乱停车、乱设摊、乱张贴、乱涂写。
9
11、企事业单位做到“门前三包”、“门内达标”,无冒黑烟现象。
4
12、绿化带内无杂草、死株、残缺、种菜,做到见缝插绿。
绿化带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3、镇区无残墙断壁,陈旧建筑物立面要打底粉刷出新,到顶到位,并及时查漏补缺。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14、工业集中区无乱张贴、乱涂写,环境整洁,道路两侧配套绿化。企业内部分别设置工业、生活垃圾箱,严禁厂外设置垃圾箱。
工业园区厂外设置垃圾箱有一只扣1分,其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5、建筑工地(含民房、房屋装修)设置围档,无占道堆放,材料运输车无抛、冒、滴、漏,做到文明施工。
3
占道堆放一处扣1分,其余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6、汽修、摩修、洗车点(店)等做到无照取缔、有照室内经营。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责任单位:城管、市管、爱卫办,由陈国方、胥国荃牵头负责、考核。
二、河道(河、沟、塘、浜)考核细则
河道
100分
1、落实专职管护员,设立管护公示牌。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
2、河道畅通无淤积,河中无暗坝、无沉船、无影响引洪的鱼簖等阻碍物,无长期滞留船只。
20
有一处长期滞留船只扣5分,其余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
3、河面干净,无水花生、垃圾漂浮物。
35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3分。
4、岸坡无乱搭建、乱堆放,无建筑、生活垃圾,无乱垦乱种现象。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责任单位:水利站,由李阿强、蒋建来牵头负责考核。
三、道路(国道、省道、乡镇道路)考核细则
道路
(国
道、省道、县乡道、镇村间道路)
1、道路平整、无坑洼,两侧视野内无暴露垃圾。两侧不准设垃圾箱。
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2、绿化带内无种植、杂草、缺损等,管养到位。
15
一处管养不到位扣1分。
3、道路两侧视野内无乱搭建、乱设摊、乱堆放,遮阳规范。主干道沿线鱼塘、蔬菜、瓜果等看护棚(房)必须离道路30米。
4、道路两侧视野内无二手建材堆放及经营点(店),无.废品收购点(店),无石灰池,无其它露天堆放经营、加工所用的物品。
有一处扣2分。
5、道路沿线汽修点、摩修、洗车点(店)等做到无照取缔,有照室内经营。
6、道路沿线陈旧建筑物立面打底粉刷出新,到顶到位,并及时查漏补缺,无乱涂写、乱张贴。
有一处粉刷未到位扣2分。有一处乱涂写、乱张贴扣1分。
7、镇区内及道路两侧视野内无坟墓。
5
有一处坟墓扣5分。
8、道路沿线无露天及简陋市场。
有一处扣5分。
责任单位:交管所,由董才新、钮伯伟牵头负责考核。
四、村庄家园考核细则
组织领导
5分
1、组织机构健全,村主要领导负总责,有专门工作班子。
2
以台账记录为准,如无专门班子扣2分。
2、经费落实到位。
经费不到位全扣。
台账资料专业队伍
15分
1、有计划,有总结。
缺一项扣0.5分。
2、卫生设施布置合理。
布置不合理的扣0.5分。
3、卫生管理台账齐全、正确。
记录不全扣1分。
4、整治有方案,措施得力。
少一项扣1分。
5、有专业保洁队伍,并定期考核。
保洁队伍每月至少考核一次,少一次扣2分。
村
庄
家
园
80
1、进村主干道硬化(含过径道路),平整无坑洼,两侧绿化,无乱搭建、乱堆放,遮阳规范。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辖区内无成堆、成片散在垃圾。
8
3、拾荒户、废品收集点物品堆放整齐,环境卫生整洁,并进行围护。
4、家禽圈养,鸡鸭棚统一选址、选材建造,美观整洁。
家禽散养一处扣0.5分,鸡鸭棚未统一选址、选材建造扣1分。
5、垃圾箱设置布局合理,有门有窗、门窗密闭,箱体整洁,无焚烧痕迹;周边硬化,无垃圾、乱堆放及污水,垃圾清运及时,苍蝇密度低。有条件的村逐步推行垃圾袋装化管理。
垃圾箱有焚烧痕迹的,发现一只扣1分。周边未硬化的发现一只扣0.5分。其他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6、无露天粪坑,户户使用“三格式”化粪池,改厕率达100%,无害化户厕普及率95%以上,改厕台账资料规范详实。改厕率与户厕率于4月底达标。
发现一只露天粪坑扣2分,至4月底“两率”一项未达标扣2分,台账资料不详实扣1分。
7、三格式化粪池密闭规范,使用正确,管理到位。
一只化粪池不符合要求扣0.5分。
8、外来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应建造水冲式公厕,不准在三格式化粪池上搭建简易厕所。取缔“大三格”化粪池、粪窖。
发现一只扣3分
9、河塘水面干净无水花生、漂浮物;岸坡无乱堆杂物,无建筑、生活垃圾。
10、猪粪池加盖,密封,设有子母盖板。
11、村中无乱堆放、乱搭建
一处乱堆放扣0.5分,乱搭建扣2分。
12、房屋周围无乱堆放。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
13、村内道路两侧视野内无坟墓。
发现一处扣0.5分。
责任单位:各村(居)。由镇“镇村环境整治督查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考核。
雪堰镇人民政府
2008年3月31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