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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41/2009-00004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09〕28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09-03-06 发布日期: 2014-06-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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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
雪政发〔2009〕28号
 

各村、社区:

根据武进区人民政府[2009]5号和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6号文件精神,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进军现代化、建设新雪堰”的重要举措,也是我镇2009年“民生幸福行动”的具体体现。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对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姜甫明任组长,计朝阳任副组长。成员有:张建平、曹怀诚、杨伟、陈平、徐菊艳和各社区、村支部书记负责对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领导协调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张建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分析情况,研究有关工作问题。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参保、办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各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办理,各村、社区劳动协管员、村会计负责本村、社区参保对象的参保手续办理。

三、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从3月6日—3月31日为动员培训阶段;4月1日—4月15日为宣传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30日为登记建档阶段;5月4日—5月30日为办理参保阶段;6月1日—6月15日前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证阶段。

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参保对象、缴费办法、享受待遇和实施时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缴费办法、享受待遇、实施时间按武进区人民政府[2009]5号《武进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6号文件《<武进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执行,附后。

 

 

雪堰镇人民政府

200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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