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根据武进区人民政府[2009]5号和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6号文件精神,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进军现代化、建设新雪堰”的重要举措,也是我镇2009年“民生幸福行动”的具体体现。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对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姜甫明任组长,计朝阳任副组长。成员有:张建平、曹怀诚、杨伟、陈平、徐菊艳和各社区、村支部书记负责对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领导协调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张建平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分析情况,研究有关工作问题。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参保、办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各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办理,各村、社区劳动协管员、村会计负责本村、社区参保对象的参保手续办理。
三、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从3月6日—3月31日为动员培训阶段;4月1日—4月15日为宣传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30日为登记建档阶段;5月4日—5月30日为办理参保阶段;6月1日—6月15日前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证阶段。
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参保对象、缴费办法、享受待遇和实施时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缴费办法、享受待遇、实施时间按武进区人民政府[2009]5号《武进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6号文件《<武进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执行,附后。
雪堰镇人民政府
200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