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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11年村主要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541/2011-00014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11〕41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11-07-05 发布日期: 2014-06-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1年村主要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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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村主要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意见
雪政发〔2011〕41号
 

各村:

为了确保2011年度全镇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充分调动广大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实现全面小康向率先实现现代化迈进,现就2011年度村主要干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村主要干部。是指在职的村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村会计。

二、报酬构成:

村主要干部报酬由基本工资和考核奖金两部分构成。

(一)基本工资:

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规模工资三部分构成。

1、基础工资:每月600元。

2、职务工资:每月400元。

3、规模工资:依据各村人口规模确定,分四个档次:

(1)总人口2500人以下的村:每月350元;

(2)总人口2500—3000人的村:每月400元;

(3)总人口3001—4000人的村:每月450元;

(4)总人口4000人以上的村:每月500元。

(二)考核奖金:

根据镇下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计算确定,奖金=分值×考核得分,分值为每分250元。

三、百分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农业方面(19分)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及《镇总体规划》,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占地、违章建设”得5分,每发生一起“两违”并未处理扣2分。(由镇“两违”办、土管所、建管所提供依据。)

2、鼓励复垦土地和矿山整治复绿,净增土地10亩加1分,每增加10亩加1分,最高加3分。(由镇土管所提供依据。)

3、获市名优产品加1分;获省名优产品加2分。

4、申报一个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并批准加1分;申报成功一个绿色食品加2分;申报成功一个有机食品加3分。

5、产业结构调整每50亩加1分,最高加3分。

6、沿山村年度没有发生山林火灾加1分,有一次扣1分。

7、村绿化长效管护达95分(含)以上加2分,每减百分之五扣1分。

8、新增高效设施农业100亩加1分,最高加3分。

9、新建一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点或农业面源污染生态拦截工程一个加2分。

10、机械化插秧或轻型栽培率达95%以上得2分,每少10%扣1分(扣完2分为止) 。

11、桔杆禁烧综合利用率达100%加2分,达90%扣1分,达80%扣2分。(以上3-11项由镇农技农机站提供依据。)

12、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年度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得2分。

13、河道长效管护考核得分90分以上得3分,每少10分扣1分(扣完3分为止)。

(以上12-13项由镇水利站提供依据。)

14、按要求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得2分,按镇兽医站考核得分计算。

15、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和农村财务工作得5分,按镇农经站考核得分计算。

16、发展农家乐、渔家乐成效显著,根据新增数量予以加分,最多加3分。

(二)工业方面(33分)

1、工业总产值达到镇平均增幅的得基本分10分,达不到的得6分。2亿元以下的村超过镇平均增幅6%的,每超1%加1分;2亿元~5亿元的村超5%的,每超1%加1分;5亿元~10亿元的村超4%的,每超1%加1分;10亿元以上的村超3%的,每超1%加1分,最多加10分(工业规模数据以2011年目标任务数为准)。(由镇经发科、统计科提供依据)

2、销售收入达到镇平均增幅的得基本分10分,达不到的得6分。2亿元以下的村超过镇平均增幅6%的,每超1%加1分;2亿元~5亿元的村超5%的,每超1%加1分;5亿元~10亿元的村超4%的,每超1%加1分;10亿元以上的村超3%的,每超1%加1分,最多加10分(工业规模数据以2011年目标任务数为准)。(由镇经发科、统计科提供依据)

3、村实际开票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20%以上的,每超1%加1分,最多加10分。

4、盘活土地存量根据实际面积酌情加分。

5、工业生产做到安全无事故得3分,每发生一起一般事故扣1分,市区长效管理考核不合格的村扣2分,扣完3分为止。(由镇安监科提供依据)

6、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外资并投入的,到账资金每100万美元加3分,最多加10分;当年新办外资企业,每办成一家加3分;外资企业新增注册资本50万美元以上,有一家加3分。(由镇外经贸科提供依据)

7、工业投入达到镇下达任务得5分,每超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10分。(由镇经发科、统计科提供依据)

8、本村区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且无越级上访得5分,每发生一起一般性环境污染事故扣1分,发生一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扣3分,如由于村处理不力造成越级上访不得分。(由镇环保科提供依据)

(三)党建工作(10分)

搞好党建工作,达到镇《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的目标和要求得10分,按考核得分计算。被区评为先进党(总)支部、文明村的加3分,市级以上加5分。

(四)计划生育(5分)

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达到镇与村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目标和要求得5分,按考核得分计算。被区评为计生先进村的加2分,被市评为计生先进村的加3分。(由镇计生科提供依据。)

(五)综合治理(10分)

做好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达到镇《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和创建平安村的目标和要求得10分,按考核得分计算。(由镇综治科提供依据。)

(六)社会事业(16分)

1、配合镇劳动所继续做好社会保险工作,村属企业职工参保率达75%得4分,每提高5个百分点加1分,每少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5分为止。(由镇人社科提供依据。)

2、搞好村级卫生保健网络,搞好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的得2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1分,每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1分为止。

3、达到镇《镇村环境长效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的目标和要求得10分,按考核得分计算。

4、积极创建生态村,通过省级合格验收的加5分,通过国家级合格验收的加15分。大力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每竣工投运一处加2分。

(七)民政工作(5分)

1、做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得1分。不按照区、镇要求完成村、组换届选举工作的扣0.5分;村(社区)各类台账资料不规范,镇查出一次扣0.5分,区查出一次扣1分。

2、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得2分,乱葬乱埋有1起扣2分,平(迁)坟任务完成不彻底,被镇查到一次扣0.5分,被区查到一次扣1分。

3、做好双拥、优抚工作得1分。双拥工作群众反映问题查实一起扣0.5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按上年度人均收入75%发放扣1分。

4、做好救灾救济工作得1分。低保配套资金不到位有一次扣0.5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示扣0.5分;自然灾害信息畅通,上报及时准确,台账齐全,存在问题有一次扣0.5分;慈善捐款不积极扣0.5分,慈善求助不按程序办理、不公示扣0.5分。

(八)征兵工作(2分)

做好征兵工作得2分,按考核结果计算。

(九)其他

1、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努力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如能处理而未认真对待、尽力化解,引起群众到镇上访一次扣1分,到区上访一次扣2分,到市级以上上访一次扣3分。最多扣5分。

2、其他中心工作另作为加分项目。

年终有关职能部门将考核结果汇总到镇农经站,由镇农经站负责测算,经镇党委、镇政府审定批准后,由各村发放兑现。村四职干部由各村自订考核办法。

 

 

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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