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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创建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示范镇的实 施 意 见
索 引 号: 014133541/2012-0001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12〕53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12-07-26 发布日期: 2014-06-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创建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示范镇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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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示范镇的实 施 意 见
雪政发〔2012〕53号
 

各村、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以下简称“三资三化”)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根据区委《关于在全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示范镇创建活动的意见》(武办发〔2012〕104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今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资三化”示范创建活动,现就“三资三化”示范创建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要求,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为目标,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管理,推进全区村级“四有一则”建设,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一)积极争创区级、市级“三资三化”示范镇。

   (二)评选表彰镇级示范村10个左右。

   通过典型示范带动,为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夯实基础。

三、创建内容

   (一)管理制度化。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全面建立完善定期清查、价值评估、资产台账、资源登记簿、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债权债务、内部审计、经济合同、收益分配等十类管理制度。以村为单位,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工作,通过发放产权证进一步界定明确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产权证书发放率100%。

   (二)运营规范化。规范农村集体“三资”运营操作行为,对村组集体资金财务,全面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对集体资产经营,由集体统一经营的应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责任和目标;对外经营的应制定经营方案,明确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对集体公益性资产应明确管理责任,确保有效运行。对集体资源发包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村级集体净资产总量年增长5%以上,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年增长10%以上。

   (三)决策民主化。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一律实行民主决策,遵循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公告公示等程序。村民主理财小组活动正常,规范村级集体财务“先理财、后审批、再入账”工作流程。按月或季度开展村级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已经实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要建立“三会”治理结构,构建新型民主管理机制。村级民主理财公开率应达到100%。镇农经站要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按规定开展村集体经济内部审计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离任和任期审计。村级举债实行申报审批制,遵循拟定方案、民主决策、申报审批、实施跟踪的程序。

四、创建方法

   (一)实施创建(7月份)。各村要做好开展“三资三化”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提高认识,营造氛围,根据各村实际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二)自查提升(8月份)。各村要认真对照“三资三化”创建内容和《雪堰镇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示范村考评标准》(见附件),进行疏理,查漏补缺,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整改。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

   (三)考评验收(9-10月)。

    9月上旬,各村按照创建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评分,并上报镇农经站。

    9月下旬,由镇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创建工作进行考评验收,根据评分由高到低确定10个左右为镇级示范村。

    10月上旬,区对申报“三资三化”示范镇实施审核、评比,根据评分由高到低确定10家左右为区级示范镇。对评分在90分以上的推荐申报市级“三资三化”示范镇。

    10月下旬,市将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市级“示范镇”进行考核验收。

   (四)命名表彰。经审核评比后,区、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总结,对通过区、镇级审核认定的镇、村分别给予发文公布,授予牌匾,给予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示范镇、村创建,对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统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镇成立由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任组长,镇农经、监察、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班子,指导、督查各村创建工作;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成立工作班子,具体落实这项创建活动。

  (二)健全工作体系。要加强镇、村两级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能手和经营人才,为农村集体“三资三化”长效管理打好基础。要定期开展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三)完善信息平台。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平台建设和长效管理,村覆盖面达100%。基本实现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流程上网、档案信息保管、远程实时监控,实现区、镇、村信息化监管平台三级联网,实时监督农村集体“三资”运行情况。村级全面实现会计电算化,设立电子触摸屏。同时,建立信息系统管理岗位责任制,健全并落实网络监管系统安全和防范措施,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安全。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村要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丰富创建内涵,创新创建措施,提升创建水平,确保示范镇、村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通过镇级“三资三化”验收考评达标的示范村,按考核得分,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镇财政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5000元的奖励;对“三资三化”示范镇、村创建过程中,工作出色、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

  (五)建立长效机制。对“三资三化”示范镇、村创建活动要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动态管理。已评为“三资三化”示范村的,凡在管理工作中出现国家、省、市、区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资三化”管理不力、有人民来信来访经查实有严重问题的,取消其“三资三化”示范村称号,并限期整改。

    各村要以“三资三化”示范镇、村创建工作为新的起点,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把“三资三化”建设作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常性措施开展下去,充分发挥示范村的示范带动效应,以点带面推进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化管理,积极促进新农村建设,保障基层和谐稳定。

    附件:雪堰镇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示范村考评标准

 

 

 

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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