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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全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014133541/2011-00016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11〕46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11-07-19 发布日期: 2014-06-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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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雪政发〔2011〕46号
 

各村、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防止集体资产资源流失,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腐败现象发生,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武办发[2011]62号《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运用现有农村网络技术与信息资源,进一步拓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系统的功能,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实时监管,年内实现区、镇、村三级联网,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更加科学有效,公开更加及时透明。

二、实施步骤

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全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进度、统一步骤,从2011年7月下旬开始至2011年12月底前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部署阶段(7月下旬)

1、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镇成立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纪委、监察、农经、财政等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审核监督等工作。同时,成立由职能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的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确权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指导资产清查确权等日常业务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按照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3、召开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会议。传达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会议精神,部署落实本地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0月底)

1、组织业务培训。举办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确权业务培训班。

2、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工作。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确权统一以201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村组“三资” 清查小组成员,对村组“三资”进行全面清查,并提出村组“三资”权属确权意见。

3、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权属审核工作。由镇“三资”清查领导小组,对村组“三资”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对村组“三资”清查小组提出的“三资”权属确权意见进行审核确认。

4、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查确权公示工作。村组“三资”清查结果、镇“三资”清查领导小组对村组“三资”权属审核确认意见,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5、做好系统安装工作。镇、村配合中标软件公司安装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督系统。

6、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信息数据的落实工作。农村集体“三资”权属审核确认后,进行农村“三资”信息数据的落实工作。

7、系统调试运行。对录入的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进行系统整合,对软件进行测试。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系统正式运行。

(三)建章立制阶段(11月份)

结合本镇实际,建立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检查指导,及时督促整改。

1、完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财务收支预决算、货币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债权债务监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制度。

2、健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清查、资产登记、资产经营、资产处置、集体资产项目招投标、集体资产合同管理等制度。

3、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资源登记簿、资源经营、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集体土地收益专项管理等制度。

4、建立监管系统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系统基本数据的更新维护,对合同新签、续签等及时做好录入工作。有关部门做好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对发现预警信息的,及时督促整改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份)

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验收,对通过验收的村兑付区财政承担的费用,并及时通报检查验收情况,督促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各村认真总结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根据区、镇检查验收提出的意见,按照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逐一进行查漏补缺,以确保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监察、农经、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经站,具体负责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的指导、审核、督查等日常业务工作。各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做好日常业务工作。

2、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利用广播、黑板报、村务(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对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统一镇、村干部和广大村民的思想认识,消除思想顾虑,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3、严肃工作纪律。镇和区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工作推行过程的跟踪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对侵占挪用集体财物、违反规定擅自处置资产资源、监管人员失职失管等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加大督导力度。镇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因地制宜,加强政策与业务指导。准确把握资产资源清查、产权登记界定、处置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原则,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效引导村、组集体强化经营管理,盘活用好集体资产资源,切实增加经济收入;建立督查反馈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情况进行督查,推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利益和农民合法权益。

附:2011年雪堰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表

              

 

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1年7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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