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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暨生态优美乡村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014133541/2012-0001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12〕28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12-03-06 发布日期: 2014-06-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暨生态优美乡村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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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暨生态优美乡村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
雪政发〔2012〕28号
 

村、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引领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的意见》、《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和常政发[2011]147号和武政发[2012]20号文件要求,结合雪堰实际,现就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暨生态优美乡村建设工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环保优先方针,坚持行政推动、社会参与,科学规划、注重特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健全机制、协调推进,全面实施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进一步改善村庄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

二、主要目标任务

用两年时间(2012—2013年),对全镇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提升,推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进一步改善全镇农村环境面貌,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活动扎实有效,农村公共设施配套水平不断提升。到2012年底,全镇80%的行政村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其中完成三星级“康居乡村”4个,一类整治村10个,二类整治村4个。

三、整治范围和建设标准

根据省、市、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结合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建设现状,将村庄环境整治划分为四种类型(分类情况详见附表),并分别按照相应的整治工作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力求取得更大的实效(具体建设标准另发)。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2年1月—2012年3月)

1、成立领导小组。各村及部门(单位)成立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建立推进工作机制。

2、制订工作计划。在摸清现状的基础上,按照三个时间节点(2012年6月底、12月底、2013年底前),按镇的具体要求,各村及时制订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时序进度,作出部署,同时根据所辖村庄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推进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2013年10月)

1、2012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锡宜高速公路沿线两侧村庄可视范围内(200米以内)的建筑物立面出新等环境整治任务;6月底前,完成主干道两旁陈旧墙面的刷白和环境整治工作;至少完成2个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5个以上一类整治村和2个以上二类整治村的整治达标任务。

2、2012年12月底前,全镇完成4个以上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10个一类整治村和4个以上二类整治村的整治达标任务,全面完成三类整治村的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目标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6月—2013年10月)

各村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的实施情况,根据三个时间节点的序时进度,结合各村达标验收申请,镇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预验收,逐村过堂,严格把关,统一申报区级考核验收。根据镇级考评情况,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相关部门分批进行考核验收,并积极向省、市申报三星“康居乡村”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解决村庄环境整治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镇成立农村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明源(镇长),分管:胥国荃,副组长:陈平、王正玉、姚国兴,组员:钱渊吉、张伟、徐建欣、胡铭伟、陈群峰、宋立平、符旭丰。各村书记和部门负责人是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把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工作措施。镇实施镇干部挂钩负责到村的工作制度,做到村书记亲自抓,村主要干部具体抓。全镇各级各部门要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加快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推进机制,促进村庄环境整治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落实。

2、强化工作责任。坚持“主导在区、主管在镇、主抓在村、主体在民”的原则,全面提升区级主导力、镇级推动力、村级行动力和社会参与力。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和督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加大财政投入。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村庄环境整治,统筹省、市上级专项扶持资金,对村庄环境整治达标村实施以奖代补。由区确定的三星级“康居乡村”创建村,村庄环境整治方案规划费用由区财政承担,考核验收通过后奖励每村50万元,对一些整治任务重、建设标准高、实施后效果特别明显的村,经区考核验收后,另外给予一定的补贴;一类整治达标村由区财政补助每村30万元,一些村庄环境基础好、村域风貌特色明的村可按要求创建三星级“康居乡村”,经考核验收通过也可享受同等奖励政策;对二类整治达标村补助每村20万元。镇对各村自然村整治提升也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创建达标镇示范点,每点奖10万元,创建达标合格整治点每奖5万元。

4、严格督查考核。各村要围绕目标任务,组织现场观摩和工作交流,督促工作进度,切实解决整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挂钩指导力度,分工落实各自职责。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汇总分析,编印情况通报,实行动态跟踪。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将考评结果纳入村主要干部目标考核内容,部门评优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确保全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取得更大的实效,人居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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