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体发﹝2014﹞号
关于印发《2014年武进区各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西湖街道社会事业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现将修订的《2014年武进区各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2014年11月17日
主题词:体育 全民健身 评估 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体育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印发
共印6份
2014年武进区各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评估办法
一、评估内容:
1、组织建设:镇体育总会、镇级群众体育组织、社会体育指导站、特色团队、每万人晨(晚)练点数量。
2、健身活动:镇全民健身运动会、举办全民健身月(日)启动仪式、承办、参加各级各类群体活动,开展镇级活动、培训、健身讲座。
3、综合工作:城乡一体“10分钟体育健身圈”达标村、国民体质测定、获区级以上体育表彰奖励、体育宣传工作。
4、基础保障:镇级体育设施建设、村(社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学校场地开放、体育活动经费、人均体育场地。
二、评估办法:
1、评估范围为全区各镇(街道)组织开展的全民健身工作,每年评定一次,评估内容和办法根据每年全民健身工作任务作适当调整。
2、镇(街道)文广教体科根据当年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情况,对照评估内容和办法,自行评分,并按照条款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0日。
3、评估采用网络上报,由区体育局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按评分高低排定名次,评估结果经局长办公会审定予以确认。
4、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凡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当年参加评估资格和相应奖励,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奖励办法:
获得总评分前六名的单位,颁发奖牌并给予奖励;对于单项工作突出的单位另行奖励。
四、评估结果应用:
评估得分作为文明镇考评体育工作的重要评分依据,同时也作为年度全民健身工作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附件:2014年武进区各镇(街道)全民健身工作评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