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体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武体发[2014]39号
武财行[2014]49号
武进区城乡一体“10分钟体育健身圈”
建设奖补办法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快完善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夯实群众体育发展基础,实现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推进武进区城乡一体“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根据武进区“城乡一体战役”工作部署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城乡一体“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4]94号)精神,现制订我区城乡一体“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经济一般村奖补办法。
一、奖补对象
全区范围内(湖塘镇、南夏墅街道、高新北区、西湖街道除外)的经济一般村(以区委农工办统计数据为准)。
二、达标标准(见附件1)
行政村(社区)居民以正常速度步行10分钟左右(直线距离800-1000米)就能到达可以开展健身活动的场馆(地)设施,就能享受全民健身服务。场馆(地)设施包括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健身广场、体育公园、健身绿(步)道、社区体育设施(棋牌室、文体活动室、多功能运动场、健身路径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及民办体育场馆设施,并能享受科学健身指导、信息服务等六大服务平台。
三、创建周期
我区城乡一体“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自2014年起至2015年底结束。每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达标评比工作,并给予达标的经济一般村奖励。
四、表彰奖励
通过考评的行政村(社区),授予“武进区城乡一体‘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达标行政村(社区)”称号;对达标的经济一般村区级给予每村5万元奖励。
各镇(街道)应督促指导创建工作,对所辖行政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扶持奖励政策由各镇(街道)自行制订。
五、申报程序
各乡镇(街道)根据我区城乡一体“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标准指导各行政村(社区)进行建设,统一组织申报(见附件2-3)。各镇(街道)组织进行初评后,于当年11月底报区体育局群体科。由区体育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创建行政村(社区)进行实地检查和验收,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附件:
1、武进区城乡一体“10分钟体育健身圈”行政村(社区)建设标准;
2、武进区城乡一体“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达标行政村(社区)申报表;
3、武进区城乡一体“10分钟体育健身圈”达标行政村(社区)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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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体育局 常州市武进区财政局
2014年7月15日
附件1:
行政村(社区)建设标准
项 目
建设标准
硬
件
社区健身点
按照《江苏省群众体育工作评价标准》A类“两室一场一路径”标准:乒乓球室、棋牌室、篮球场或其他球场、一条10件以上的健身路径。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行政村)建设体育馆、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
居民小区
“一路径一广场”建设标准:有一条6件以上的健身路径,一片健身广场或一个晨晚练健身点等场地。
优秀晨晚练点
有不少于200平方米固定的体育锻炼场地;参加体育锻炼的固定人数20人以上,至少有两支全民健身特色团队;有3名以上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免费开展指导活动;开展一项以上体育健身项目;有相对固定的活动时间;有一套管理制度。
软
科学健身宣教平台
在社区健身站点开设健身知识专栏。针对不同健身群体,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创新科学健身方式。
健身指导服务平台
社区每个晨晚练健身点、体育健身设施点、社区和行政村体育健身俱乐部配备3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推行挂牌服务制度,公示站点负责人、健身指导员、健身项目等信息。
全民健身信息平台
建立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平台,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全民健身信息服务。
特色团队展示平台
各社区(行政村)至少建成2支30人以上的特色团队,每个晨晚练健身点至少创建2个10人以上的特色团队。
全民健身活动平台
常年开展各类人群的全民健身活动。
国民体质测试平台
预约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为市民开具运动处方。
附件2:
武进区城乡一体“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
达标行政村(社区)申报表
行政村(社区)
名称
“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创建达标情况
社区自评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属镇(街道)
意见
区体育部门
审核意见
区财政部门
备 注
附件3:
达标行政村(社区)情况统计表
镇(街道) 村(社区)
序号
体育健身设施(点)名称
具体地址
类别
社会体育指导员姓名、等级
特色团
队名称
经常性
锻炼人数
说明:类别栏按广场绿地、公园、学校、小区、企事业单位、其他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