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旅游企业:
现将《2014年度武进区旅游地接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旅游局
2014年1月9日
抄送:常州市旅游局,武进区财政局,武进区服务业办。
常州市武进区旅游局 2014年1月9日印发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加快打造旅游强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充分调动地接旅游的积极性,更好地规范、促进地接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奖励对象
本办法奖励对象为在常州全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组织国内外游客(常武地区居民除外)到武进区域内开展旅游活动的旅行社。
二、考核奖励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方可申请奖励:
1.组织游客到武进区工商注册、纳税的酒店住宿和游览收费景区(景点);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未发生重大侵犯游客合法权益事件、未受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
3.本年度内未发生一般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安全工作考核合格;
4.按要求开展旅游行风建设,按时上报统计资料。
三、考核奖励内容
二日游:组织、接待游客游览1个以上不同的收费景点(名单附后),并在武进区工商注册、纳税的酒店住宿一晚的,每1成人计为1人次 (夏令营、大学生团、买门票的老年团和参加夜公园的每人计0.5人次)。
四、考核奖励数据
1.数据填报。各旅行社确定专人负责,根据要求如实填报(酒店住宿发票号、景点门票发票号),并于每月5日前将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和电子文档报本局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及传真:86310446)。
2.数据核查。各旅行社必须按照台账“一团一清”的归档要求,即:游客名单(姓名+身份证号码);规范的传真确认件(旅行社与景点、宾馆确认件原件,外地旅行社与常武地区旅行社确认件原件,盖公章、有日期、有接待人签名);每个团单独的景点发票(景点旅行社开具的发票无效)、住宿发票、旅行社开具的税务发票(发票名称应和传真确认件上一致),规范的团队档案便于核查。本局将组织专门人员每月对各旅行社团队档案进行核实。每月数据汇总表上弄虚作假、无发票号码、团队档案不规范、不齐全的部分,逾期未报部分,不纳入旅行社地接考核的统计范围。区各收费景点、住宿酒店应积极配合本局核查,如收费景区(点)、住宿酒店不配合核查或记录不详的则作无效数据。
3.数据确认。本局对各旅行社团队数据逐月进行核实的基础上最终确定考核结果(景区自办旅行社组织游览本景区人数以及导游、司机等非游客人员不列入统计范围)。
五、考核奖励标准
对本年度组织二日游地接游客量达到1000人次(含)以上旅行社进行奖励,奖励额度为每人次30元。
六、考核奖励要求
1.旅行社地接奖励实行自愿自行申报制度。
2.旅行社地接考核实行月月查、月月清,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有造假行为的,查实一次,除扣除当月所有数据外,再按照1:2的比例扣罚有效数据。如发现多次弄虚作假,除在全行业内通报批评外,将取消全年奖励资格,并视情节建议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各旅行社负责填报地接表格的人要相对固定,填报人填报要及时、准确、仔细、完整。
4.各景区(点)、宾馆(酒店)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旅行社对接工作。
附件:1.武进区收费景点名单
2.2014年武进旅游地接数据汇总表
下载附件:附件1:武进区收费景点名单.doc
附件2:2013武进旅游地接数据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