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街道用电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治理用电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用电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各村、各社区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持续提高安全用电水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主要排查各类用电客户受电装置规范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各村农用电灌站、排涝站、渔区、路灯、广电等同杆架设的弱电线路。
三、实施步骤
围绕整治目标,按照“排查隐患、治理落实、评估提升”的要求,全面推进用电安全各项整治措施,减少或者避免用电安全事故。主要分三步推进:
第一,组织自查自纠(5月2日—5月10日)。各村、各社区对照安全用电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内部自查自纠,查找用电安全隐患,投入力量主动落实整改措施。
第二,组织排查整治(5月11日—5月20日)。由供电所、水利站牵头,组织专业人员,分组对辖区内相关领域电力用户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电力用户将责令限期整改。对一些自身整改有困难的单位,可以邀请供电所进行帮助指导服务。
第三,组织抽查验收(5月21日—5月31日)。街道办、供电所、水利站等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电力用户安全整改结果进行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各级责任。用电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一旦发生事故损失大、影响广。因此,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排查工作决不流于形式,决不走过场。各村、各社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主动对辖区内的电力用户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及时整改隐患。
2、严格工作标准,确保整治成效。有关人员开展检查时,要向用户耐心细致地做好安全用电宣传、解释工作,不得随意操作用户电力设备,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此外,有关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
3、建立健全机制,实现长效管理。加强对电力用户供电设备安装、设计、施工等源头管理,严格掌握论证审核环节,严把源头安全准入;加强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把握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契机,广泛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提高社会大众安全意识。深入抓好电力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加强各村、各社区和各部门工作协调和沟通,持续推进用电安全检查和执法整改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创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确保本地区用电安全。
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二O一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