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街道食品药品“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要求,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决定在全街道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品药品春季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响应区委区政府“拼搏两载,超越期待”号召,全面贯彻落实“12345”工作理念,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市场监管,保障民生健康,全力打造食品药品安全街道。
二、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春季安全专项行动,重点对农村自办家宴、建筑工地、学校、工矿企业食堂、保健食品、化妆品、药械生产流通领域等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假冒伪劣制售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加强监管协作,提升监管效能,加大监管力度,努力促进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确保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行动内容
(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小作坊、小摊贩专项检查。常州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意见》,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全街道要采取“淘汰一批、整改一批、规范一批”的分类措施,加强指导和服务,积极提供政策、技术、场所等支持,帮助作坊业主改进生产经营条件,鼓励和引导其进入固定场所从事生产经营。通过扶优汰劣、严格把关,使一批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户依法合规。
2.企事业单位食堂专项整治。通过对企事业单位食堂的全面整治,改善食堂卫生条件,完善卫生设施,提高企事业单位对食堂的自身管理水平,提升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就餐人数5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到95%以上。
3.规范肉品、酒类经营行为。严格肉品检疫检验、酒类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不断加强管理,对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酒类经营企业及时整改,指导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在酒类商品交易过程中保证质量安全,保证酒类商品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建立健全酒类商品安全信用档案,积极推进“放心肉”、“放心酒”工程。
4.规范农村自办家宴监管。各村、社区加大落实《武进区农村自办家宴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力度,在做好备案登记的同时,要组织民间厨师进行体检,并在社区、村宣传栏对辖区内民间厨师的健康状况、从业资质等情况进行公示,引导农村自办宴席规范化。
5、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把风险隐患排查作为上半年工作重点,坚持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将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风险监测等工作相结合,及时发现各种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充分发挥监管网络的作用,调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群众义务监督员的积极性,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二)开展药品生产、经营领域集中整治
1.开展药品流通、使用领域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十二个不”承诺执行情况,严查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严厉打击超范围、超方式经营和不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药品使用单位“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冷藏药品的冷链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的购进和使用情况。通过整治,使药品流通、使用领域的经营秩序有明显的改善。
2.开展违法、违规药品广告的专项治理。要不断加大对违法药械广告的检测力度,落实专人负责。对辖区内各种载体发放、张贴、刊登、播出的违法违规药械广告及时上报。
3.落实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日常巡查工作。各单位要加强辖区内相关单位的日常巡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秩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上报查处。
(三)开展保健品、化妆品领域集中整治
1.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持有效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批件》,是否存在无证和超范围生产行为。检查所用原料是否与配方一致,是否按照批准的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有批生产记录;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物料平衡;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与批准的内容一致。检查保健食品委托加工情况和是否对保健食品供应商进行经营资质审核,是否执行验收制度,对产品名称、合格证明、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行验收并记录;同时加大对市场保健食品的抽检力度。
2.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所使用原料是否与批准的产品配方一致;是否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生产过程是否有生产记录,生产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部的产品许可批件,同时加强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
三、行动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3月20日~3月25日)。下发行动方案,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3月26日~4月15日)。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协作意识,按照行动方案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落实相关工作。
(三)总结阶段(4月15日~4月18日)。认真总结行动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巩固扩大战果,行动总结于4月18日前报送至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街道办1号楼302办公室,电话:86480809)。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严肃执法。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要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
(二)加强宣传,营造气氛。要大力宣传,及时曝光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通过食品药品安全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企业等形式,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普及饮食用药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
(三)标本兼治,健全机制。要立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探索和完善有效模式和方法,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