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工作站):
根据《关于印发武进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发【2009】5号)和《关于印发武进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发【2009】6号)文件精神,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2009年“民生幸福行动”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现结合街道办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虞钟清同志任组长,周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何忠明、胡英亚、陈晓东、黄国娟、殷炳芳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何忠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同时建立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汇总各阶段的实施情况,研究有关工作问题。各村书记、居委会和社区负责人为所在村、居委会和社区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在村、居委会和社区的领导协调工作。各村、社区劳动协管员、村会计负责调查摸底、参保登记、发卡、发证工作。
二、搞好宣传发动,落实培训计划,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和具体实施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3月16日——3月26日为动员培训阶段
2、3月27日——4月15日为调查摸底阶段
3、4月16日——4月30日为登记建档阶段
4、5月 1日——5月31日为办理参保、缴费阶段
5、6月1日——6月30日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证、发证阶段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参保对象、缴费办法、享受待遇和实施时间,按武政发【2009】5号和武政发【2009】6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内容附后。
各行政村、居委会和社区要通力合作、细致工作,确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圆满完成。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二○○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