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秸秆禁烧工作精神,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的环境违法行为,更好地促进秸秆禁烧工作,调动各行政村工作积极性,现制定南夏墅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
二、考核标准
秸秆禁烧工作采用百分制办法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禁烧工作的组织保障和禁烧成效两部分。
1、组织保障(20分)
(1)加强组织领导(4分)。成立以村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条线部门参加的秸秆禁烧领导小组,秋收前对秸秆禁烧工作及时作出部署。未成立禁烧领导小组,扣2分,未召开村民组长会议专题部署禁烧工作,扣2分。
(2)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网络责任体系(6分)。建立村、组两级禁烧工作网络,责任落实到人,田块包干到人,制定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禁烧工作网络,每缺一层扣1分。未制定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考核,扣2分。未明确田地包干,扣2分。
(3)加强现场巡查及处置工作(8分)。制定巡查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巡查并及时处置。未制定巡查方案,扣2分。现场巡查工作不落实,扣2分。接到城管电话未到现场处置,有一次扣1分。
(4)做好宣传工作(2分)。制定禁烧宣传工作方案,组织禁烧宣传工作。未制定宣传工作方案,扣1分。未悬挂禁烧宣传标语,扣1分。
2、禁烧成效(80分)
(1)卫星遥感监测和现场巡查结果(30分)。卫星遥感监测每发现并核实一处着火点,扣3分。省、市、区、街道各级相关部门巡查每发现一处连片焚烧火点,扣2分。每发现一处零星火点或有焚烧秸秆痕迹田块,扣2分。群众举报并核实确认的着火点,每处扣2分。
(2)应急处置(20分)。接到相关部门通报火点信息后,应组织人员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并在45分钟内上报处理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处理或上报情况,一次扣2分。
(3)秸秆堆放及处理(30分)。滞留田间秸秆应捆扎好堆放到便于运输的道路旁,以村为单位统一处理。未按规定及时堆放到指定地点的地块,每发现一处扣3分。
所有扣分上限以该子项最高分值为限,扣完为止。卫星遥感和现场巡查发现同一火点不重复计算。
三、奖惩措施
1、街道依据考核结果,对各村按照得分进行排序,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
2、对因大面积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事故、因秸秆抛入河中引起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地区,通报批评。
3、考核结果将作为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街道资金补助的主要依据。
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