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钱国宣同志任南夏墅街道司法所副所长;
徐 康同志任南夏墅街道河东村主办会计;
免去朱玉峰同志南夏墅街道河东村主办会计职务。
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