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生态创建工作是创建生态工业园区的关键,为按时完成生态创建工作中的各项任务和目标,确保生态工业园区创建成功,经街道研究,决定对2008年度生态创建工作补贴提出如下意见:
1、禁燃:按武进高新区相关政策实施;
2、改水:村组出资800元/户,村民出资800元/户,其余由街道承担;
3、改厕:新建标准三格式化粪池经验收合格,按400元/只进行补贴;
4、河道管护:村级河道管护到位经验收合格,补贴管护总价的2/3;
5、清淤:村级河道清淤经验收合格,补贴清淤总价的30%;
6、道路硬化:新硬化道路按审计价格50%进行补贴;
7、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①各行政村按街道确定的网格式管理方案实施且落实到位的,按街道及行政村共同核定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人员数量及待遇标准,经街道考评办及村委考核后,由街道和相应村各半承担;
②新建标准垃圾收集房经验收合格,按500元/座进行补贴;
③新建标准水冲式公共厕所经验收合格后,按2万元/座进行补贴。
8、不在以上补贴政策范围内的任何工程及项目,一律不得纳入生态创建补贴。
二、结算办法:
为使各项补贴规范、合理、准确发放,必须按以下程序实施结算。
1、组织实施:各项目由各相关部门及单位按街道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2、验收审计:项目结束后由各单位申报,各责任领导牵头,会同责任部门及财政、审计、建设等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并拿出补贴方案;
3、方案审批:补贴方案必须报街道办主任审批;
4、结算发放:经街道办主任审批同意后,由财政负责发放。
三、本意见自文件发放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奖励补贴政策与本意见不符的,一律以本意见为准。
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二OO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