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及加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水平,优化高新区道路、河道环境,提升高新区对外形象。按区“128”工程整治要求,现经街道研究,决定开展“十二路二河”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现制订整治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十二路二河”环境综合整治的范围是:
“十二路”:沿江高速公路、常武路、青洋路、淹城路、武南路、武宜路、湖滨路、武进大道、西湖路、阳湖路、鸣新东路、夏城路。
“二河”:武宜运河、永安河。
共涉及南周、九华、华阳、庙桥、新联、河东、桐庄、塘洋、孙家、大兴、恽家、港桥、凤墅、戴家、万塔等行政村。
二、整治要求
通过环境综合整治,“十二路”沿线两侧建筑整齐、景观明显、村庄秀美、秩序井然,“二河”河道畅通、水体洁净、岸坡整洁。
三、整治内容
(一) “十二路”环境综合整治内容
1、整治沿线村庄
整治范围沿线各行政村应要按照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要求,及早开展整治工作,沿路200米范围内村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治到位,重点要清垃圾、清粪污、清河塘,迁移主干道边垃圾箱,整治村庄乱堆放、清理杂草等力争达到道路硬化、卫生洁化、河塘净化、环境绿化、有长效管理机制。
2、完善道路绿化
按照查漏补缺、连接成片、提升档次的要求,全面梳理道路绿化,及时做好绿化补栽工作,力求能绿则绿、不留空地、不留断点。要注重景观打造,特别是主要道口、主要节点,要着力提升绿化品位。
3、整治沿线广告
规范沿线广告设置,坚决清理有碍市容、影响美观的广告。广告设置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广告牌的尺寸、广告内容及相应位置,都要严格把关,加强审核。
4、建筑物立面出新
道路两侧200米之内的可视建筑物墙体要按照区制订的标准实行立面出新(标准附后)。立面出新路段为沿江高速公路、常武路、青洋路、武南路、淹城路,其余涉及路段暂缓实施。
5、规范道路设置
本着方便群众出行与车辆行驶安全兼顾的原则,合理设置道口,规范设置路名标牌和路口指示牌、警示牌。
6、规范沿线店面开设
坚决取缔店外店、无照经营店、未经批准破墙开店、利用无房产证的房屋开设的店面。全面清理店面前乱堆乱放和影响美观的经营性广告、横幅标牌等。
7、拆除违章建筑
对整治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要坚决拆除。对沿线残墙断壁,原则上要进行拆除。沿线破房、旧房能修整的,要按规定在限定期限内修整和立面出新;不能整修的,要及时拆除,并在原址做好绿化工作。
8、加强日常保洁
要落实专职人员和设备,加强路面保洁、绿化维护、垃圾清运等日常管护,把长效管理落到实处,确保道路整洁美观。
(二) “二河”环境综合整治内容
1、河道清淤
全面清淤河道,做到河道畅通无淤积,河中无障碍物(暗坝、鱼簖、沉船),无长期滞留船只。
2、岸线整治
根据河道实际,对局部地段进行护岸。拆除河道沿线违章建筑物、码头,清理垃圾,确保岸坡无乱搭建、乱堆放建筑及生活垃圾、乱垦乱种和非法侵占河道现象。
3、污水截流
调查河道沿线入河排污口,做好污水截流工作。
4、河道两侧绿化
全面梳理河道绿化,及时做好绿化补栽工作,力求区级河道两岸30米范围内能绿则绿、不留空白、不留断点。
5、河道长效保洁
成立管理班子、落实管理队伍、制订管理考核标准和办法、完善管理台账、设立管护公示牌,强化长效管护制度建设;落实河道垃圾的清运处理工作,提升长效管护效果。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6月30日前)
各行政村、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治项目进行调查摸底,了解现状,掌握整治重点及具体任务。制订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排出整治项目及进度,安排专人负责。
2、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8月15日)
按照整治方案,各行政村、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联动推进、按序实施。
3、验收整治阶段(8月16日——8月30日)
对照标准要求,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不符合要求项目提出整治意见并实施整改到位。
4、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9月15日)
整治到位后,全面实施长效管理,确保“一治就管,管就管好”。
五、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十二路二河”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韩家兴,副组长:顾国民、赵正南、周明、裴晓冬,成员有各行政村书记、宣传、城管、派出所、爱卫办、工商分局、交管所、建管所、水利站、农林站、用电站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
(一)“十二路”环境综合整治职责分工。
村庄整治由各行政村负责实施。责任人:各相关村书记,各联系村干部,责任领导:顾国民。
立面出新由建管所负责实施,各行政村配合。责任人:周焕耀,责任领导:赵正南。
拆除违章和清理断墙残壁由城管中队负责实施,派出所、各行政村配合。责任人:石伟平,责任领导:臧伟良。
广告整治由城管中队负责实施,各行政村配合。责任人:石伟平,责任领导:臧伟良。
店面整治由工商分局负责实施,城管、各行政村配合。责任人:陆永康,责任领导:裴晓冬。
道路设置由交管所负责实施。责任人:许泽民,责任领导:臧伟良。
道路绿化由原责任单位负责实施。
道路日常保洁由爱卫办负责实施,城管配合。责任人:姜克勇,责任领导:裴晓冬。
沿线村庄保洁由各行政村负责实施。责任人:各相关村书记,各联系村干部,责任领导:裴晓冬。
(二)“二河”环境综合整治职责分工
河道清淤、岸线整治、污水截流、河道两岸绿化及河道长效管理工作由水利站负责实施,环保及各行政村配合。责任人:钱耀南;责任领导:周明。
六、有关要求
1、加强工作领导。“十二路二河”环境综合整治是加快街道环境建设,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的重大举措,各行政村、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排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责任,落实人员,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联系村相关干部必须到村到位,全面参与,督促整治工作的落实。
2、营造整治氛围。各行政村、责任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教育,切实解决好整治行动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展开。
3、严格整治标准。各行政村,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对照整治目标要求、工作重点,严把整治标准,提升环境综合整治水平,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4、实施长效管理。整治到位后,各行政村、各责任部门要继续巩固完善整治成果,纳入长效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治后不管,脏乱回潮”的现象。
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
二OO八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