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重守”企业发展三年规划
(2014--2016)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加力城乡一体,加速生态文明”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重合同、守信用”服务发展工作的效能,按照武工商〔2014〕11号《武进工商局关于开展“红盾服务双加、助力四大战役”主题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武进区“重守”发展三年规划(2014--2016)》。
一、总体目标
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引领,在全区范围内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投资环境,增强企业信用理念和信用防范意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形成国家级为龙头、省级为骨干和市级为基础的三级“重守”企业梯队;一产、三产中的重守企业稳步增长;到2016年,全区国家级“重守”企业达到20家,省级达120家,市AAA级达530家,比2013年底分别增长50%、60%和10%以上;重守企业对全区GDP的贡献值达 40%,自主品牌“重守”企业工业增加值达到550亿元。
二、工作原则
坚持企业自主申请为主与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梯队培育发展原则;坚持批量发展为主与个别认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展以质量为主的原则,以成长性强、龙头骨干企业、拟上市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大型流通企业等为重点培育发展对象,促进全区经济转型升级和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1.各分局按工作原则对管区范围的企业进行走访与排查,了解企业需求,对照各级“重守”要求,形成各分局每年培育发展计划,指定专人负责“重守”发展工作。对发展工作相对滞后的分局,要加强与所在地政府的汇报,取得当地经济工作等部门的支持,把“重守”发展工作作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重点工作加以优先考虑,提供行政指导、合同咨询、合同维权等全方位服务。
2.对列入梯队发展计划的企业,建立一对一辅导培育机制,帮助企业完善信用管理体系,指导企业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对大型企业,培育重点放在创省级、国家级层面上,对中型企业,培育重点放在合同管理水平上,对小型成长性企业,重点放在建章立制方面。
3.对有单个招标标的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紧急需求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对急需取得“重守”证书的企业,各分局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和服务发展是工商工作第一要务的工作态度,在第一时间与市场合同科联系,并组织业务骨干上门辅导,使“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4.积极宣传《常州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融资服务实施意见》信用企业贷款额度和动产价值折算率建议的政策,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建议为:国家级“重守”企业2500万元以内,省级“重守”企业1500万元以内,市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000万元以内。国家级“重守”企业可提升15—20个百分点,省级“重守”企业可提升12—15个百分点,市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可提升10—12个百分点。使各“重守”企业能够知晓、熟悉和使用这一信用企业激励政策。
5.开展红盾“打假保名牌”维权活动。对“重守”企业中驰名、著名商标和全区“六大工程”、“一核四园”企业商标,实行重点保护机制,对有打假需求、合同争议行政调解等需求的企业登记造册,帮助本地“重守”企业联手打假、异地维权。
四、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各分局要充分认识企业信用建设对促进企业提升现代管理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作用,切实增强“重守”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2.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分局要集中7、8、9三个月的时间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服务,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践行群众路线的高度制定本管区年度“重守”发展规划。
3.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分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企业的不同需求,充分发挥合同监管、服务和维权职能,有针对性的开展合同行政指导,帮助企业解决信用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 加强宣传,扩大影响。积极宣传信用企业先进典型事迹,提升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总结信用企业成长经验及银企合作案例,大力培育信用文化。各分局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过程中要特别关注和收集我区信用企业受益于《常州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融资服务实施意见》中“一个创新”和“两个优化”的典型案例,并对企业融资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回访,形成典型案例分析材料,及时报送局市场合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