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常州市食安办《关于集中开展夏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常食安办〔2014〕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于8月12日前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
下载附件:附件:市食安办关于集中开展夏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