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按照6月23日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于2014年7月至9月中旬,在全区范围交通运输行业中开展以消除重大隐患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现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
2014年6月30日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4年6月30日印发
附件: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局决定自2014年7月至9月中旬,在全区范内交通运输行业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视频会议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区范围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推进本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局成立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赵和伟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周俊,以及副局长武华忠、周宏伟、顾青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行业管理科、公路处、航道处、运管处、超限检测站、质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副局长武华忠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检查内容
本次专项行动要求覆盖全区范围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重点检查道路客运、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和危化品罐区、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等行业领域。
(一)综合内容
1.行业管理单位
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以及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和贯彻落实情况。
2.企事业单位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研究部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自查整改报告情况。
(二)专项内容
1.公路安全
由区公路处牵头负责,区超限检测站配合。
重点检查:一是桥梁工程师制度、一桥一档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施工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设置情况。三是治超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公路、运政、港口等相关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依法开展源头治理、路面查处等工作。四是各单位应急指挥体系是否健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夏季防汛防台、应急保通工作措施等是否落实等。
2.港航安全
由区航道处牵头负责。
重点检查:一是港口危险货物储罐、港口压力管道、危险货物码头安全设备设施、危险货物现场作业安全情况等。二是危化品码头、储罐安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情况。三是危化品储罐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建档情况。四是高温季节危化品码头和储罐降温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储罐区防爆燃措施落实情况。五是重点开展石油化工码头及其仓储设施防雷防静电安全隐患排查,突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压力管道防雷防静电设施,石油化工码头装卸作业区、库区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六是航道驳岸及其设施,侵占、损害航道的行为。
3.道路运输安全
由区运管处牵头负责。
重点检查:一是 “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化动态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等。二是汽车客运站 “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三是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灭火器、消防锤等安全设备设施配备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情况等。四是包车客运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网上业务申请,包车实际运行线路是否与审批一致等。五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与检测、电子路单和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审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条件和从事驾驶、装卸管理、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
4.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
由区质监站牵头负责。
重点检查:一是围堰施工、桥梁挂篮施工,以及各类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等作业环节或设备设施等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二是临边、洞口、水上作业、高处作业等作业环节或场所等防坠落措施落实情况。三是生产过程中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四是施工现场防汛防台工作开展情况。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7月1日起至9月15日,具体分为自查自纠、检查督查、严防严控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把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起至7月15日)。各单位要参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系统内各企事业单位将自查整改报告上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行业企业上报行业管理单位。
(二)检查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局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整改。交通运输各行业管理单位按照具体工作方案对全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对上报的隐患和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7月18日前,各行业管理单位组织专项督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7月25日前,局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综合督查组,对全行业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8月2日至15日,各单位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堵塞漏洞,排除隐患,迎接上级督查。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至28日),是这次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全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外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对各类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确保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为南京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各单位及时总结提炼本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督促本行业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和保障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结合本单位和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要求推进工作,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不重视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注重协调配合,强化统筹兼顾。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牵头单位要主动做好牵头组织工作,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参与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强区域执法协作和部门联合执法,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打击安全生产经营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要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行动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三)严格检查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各单位要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大的努力,全方位地开展检查整改工作,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做到责任“零缺位”,隐患排查“零漏洞”,安全隐患“零容忍”,确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零发生”。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对限期整改的,要动态跟踪,加强督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四)开展检查督查,确保工作成效。各行业管理单位要深入基层督促指导,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和企业互查等多种形式,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
(五)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广泛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检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局下发的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的责任目标、工作要求和行动内容,部署好、组织好、开展好专项行动,并于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7月20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9月上旬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均含电子文档)报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行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