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交字〔2014〕47号
关于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近期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区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和部署,深刻汲取昆山“8·2”特别重大事故和近期全国交通运输领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深化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根据《关于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常交安委〔2014〕4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见附件)。希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武进区交通运输系统“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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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
2014年9月19日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4年9月19日印发
附件:
武进区交通运输系统“六打六治”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 “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切实维护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大局。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对无证、无资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法律责任。
2.对超资质范围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上限处罚,严格问责,停产停业整顿,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3.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和车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经营资质。
(二)严格整治道路客运安全问题
1.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等问题,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凡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客运车辆一律停运整改。
2.深入排查校车运行线路,对途经线路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及时整改。
3.严格客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凡应接入而尚未接入的车辆,所属企业必须立即进行整改。2014年8月31日前,仍未按要求接入系统的车辆,停业整顿一个月;一个月后整改仍不到位的,一律取消车辆营运资格。对已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停运整改,直至正常使用。对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车辆停业整顿;发生两次以上行为的,取消营运资格。
(三)严格整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问题
1.监督所有在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必须在2014年底前装紧急切断装置;自2015年1月1日起,没有加装紧急切断装置且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罐车,年审一律不予通过,并注销其道路运输证。
2.严格查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违规运输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无证经营、超出许可承运的危险货物类别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以及包而不管、以包代管、违规挂靠等非法营运行为;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以及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
3.严格危险货物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的接入管理,凡应接入而尚未接入的车辆,所属企业必须立即进行整改。2014年8月31日前,仍未按要求接入系统的车辆,停业整顿一个月;一个月后整改仍不到位的,一律取消车辆营运资格。对已装监控系统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停运整改,直至正常使用。对故意损毁、屏蔽系统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车辆停业整顿;发生两次以上行为的,取消营运资格。
(四)严格整治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压力管道安全问题
1.对辖区港口危险货物已建、在建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安全审查程序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不按规定履行建设程序的,不具体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验收。对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核发情况进行复查,及时纠正违规许可的行为。
2.对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储罐、压力管道、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未检验检测的压力管道、防雷防静电装置,未按照规定安装紧急切断阀的压力管道,暂停作业,督促其港口经营人及时整改。
(五)严格整治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问题
1.严格落实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与安全审查负责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实行技术管理人员带班制。
2.严格按照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监控量测、设置救生通道等措施。
3.严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9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中下旬)
1.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充分利用已有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结合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治理以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一步深化排摸工作,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行业管理单位应对本行业开展普查,摸清企业底数,分级分类建立排查档案,落实监管职责。对企业依法取得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组织未取得证照和证照过期企业落实整改。
3.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行为的,立即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10月-11月)
联合安监、公安等部门共同执法,对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大对重点行业和单位开展暗查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有效开展。各单位要加大对打击和整治情况的跟踪督办力度,适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对开展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重点措施
(一)开展联合执法。积极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道路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化品港口码头、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局属各行业管理单位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
(二)组织明查暗访。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企业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明查暗访。专项行动期间,局属行业管理单位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明查暗访,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予以通报,落实责任督促整改,重大隐患上报并实施挂牌督办。
(三)实施“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车辆和有关驾驶人员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对重点监管企业,在项目审批等方面严格限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报请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实施约谈警示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多发、违法违规率高的运输企业实施约谈警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的单位开展约谈警示,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局成立由局长、局党委书记赵和伟任组长,由副局长、副书记周俊,副局长武华忠、周宏伟、顾青任副组长,局行业管理科、公路处、航道处、运管处、超限检测站、质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强化组织领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公路方面专项行动由区公路处牵头实施,道路运输方面专项行动由区运管处牵头实施,港航方面专项行动由区航道处牵头实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方面由区质监站牵头实施。各牵头单位要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狠抓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强化安全风险管理,进一步摸清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排查治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当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现象突出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彻底整治。
(四)严格监督考核。各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报道,注重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反面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员工(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要加强专项行动工作的跟踪督办和绩效目标的严格考核,对不履职、失职、渎职的要严格依法依规追责和问责。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每周四前将一周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包括具体措施、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等),每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阶段性进展情况小结与月报表(附后)报至局行业管理科,并于9月23日前、12月5日前,分别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专项行动总结报至局行业管理科。
交通运输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
行业领域
自查自纠情况
联合执法检查情况
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专项行动期间事故情况
无证无照企业
证照过期企业
排查隐患数
隐患整改数
隐患挂牌督办数
开展联合执法次数
联合执法检查企业数
发现隐患数
行政处罚案件起数
处罚金额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
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
暂扣或吊销从业资格证
关闭取缔非法企业
一般事故
其中因涉及非法违法引发
较大以上事故
起数
人数
(家)
(起)
(次)
(万元)
(个)
总计
1.国省干线公路
2.高速公路
3.道路客运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5.港口
6.水上交通
7.航道
8.公路水运工程建设
9.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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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统计数据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