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区安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人民群众、贴近交通实际,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创新安全管理形式、方法和内容,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四、活动组织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赵和伟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武华忠担任,成员由局相关科室及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各单位通过“安全生产月”动员会议、安全例会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强化红线意识。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参加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公路处、航道处、运管处、超限检测站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同时,组织部分农民工代表参与现场活动。 (三)举办全员教育培训。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一次以宣传和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安全知识和技能为重点、全体交通职工参与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公路处、航道处负责做好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安全教育,要组织各工程项目至少举办一次农民工安全培训,并开展一次“送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 (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利用电子屏幕、户外宣传横幅、招贴标语、宣传橱窗、板报等形式和载体,在全系统范围内广泛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五)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制定演练方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排查和消除一批事故隐患。运管处要指导督促各交通运输从业单位运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信息系统,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推进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活动。各行业管理单位结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要求,开展一次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开展进行专项督查。同时,结合汛期安全工作要求,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 六、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 “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落实,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构,指导本单位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二)各单位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和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注重实效,努力营造浓厚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氛围。 (三)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等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和日常管理。 (四)“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善于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积极报送活动信息。“安全生产月”期间,对于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而引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包括活动统计表),分别于5月28日和6月25日前报局行业管理科。
附件:2014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武进区交通运输局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