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在近期组建工会组织。
同意由时金峰、周春红、贺丽珍、张帅等11位同志组成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工会筹备组,由时金峰同志任筹备组组长,周春红同志任筹备组副组长。请按照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此复。
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总工会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