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武进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三级平台首接责任制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希遵照落实。
附件:武进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三级平台首接责任制工作规范
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武进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三级平台
首接责任制工作规范
为加强数字化城管三级平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提高案卷受理、处理和回复的时效性,建立高效处理城市管理相关问题的响应机制,参照市平台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一条 推行首接责任制。是指各长效管理责任单位在接到区平台案卷派遣后,明确第一位受理单位为首接责任人,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要求,在接到案卷的30分钟内到现场,办理解决事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回复。
第二条 首接责任单位接到案卷并到现场查看后,若确认不属于本部门管辖,应在1个小时内回退区平台,不可长时间滞留在本部门案卷库内。
第三条 首接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的疑难案卷,应规范填写“申请延时工作单”,及时通知区平台,由区平台跟市平台衔接,在市平台认可后,做延时案卷处理。
第四条 对于一些区域交界处、权责不清晰、法律法规暂未明确规定管理部门的案卷,由首接责任单位负责协调处理整改到位,不得有任何理由推诿。
第五条 首接责任单位若有以下情况,按未整改案卷计算:
(1)根据考评细则规定的整改时限,超时回复区级平台的;
(2)相同案卷前后答复不一致造成处置被动的;
(3)对受理的案卷未按要求处置,反馈不准确,弄虚作假的;
(4)对派遣的案卷无特殊原因推诿不处理的;
(5)不满意案卷处置不到位,情况了解不清楚,答复意见不完善的;
(6)市、区平台回退案卷,经核实,确实未整改到位的;
第六条 首接责任单位需保障平台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夜间、节假日期间安排相应值班人员。如发生网络故障,第一时间报区级平台,并自行拨打“10000”报修。
第七条 首接责任单位对案卷处理不力或推诿不处理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按照武政办发[2014]46号文件规定扣分。